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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交運集團辦1件事拖8年 斥責記者“算老幾”

  • 發佈時間:2015-07-14 14:35:22  來源:大河網  作者:高瞻展  責任編輯:李春暉

  2007年,洛陽人武驕子向鄭州市交運集團四公司繳納2萬元定金,預定鄭州-新安縣客運班線,可八年過去了,事兒仍沒辦下來。僅2012年至今,武嬌子為此事往來鄭州洛陽之間的火車票就有77張。

  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欄目記者和武驕子四次去交運集團詢問此事,前三次得到的答覆都是“領導不在,改日再來”。今天上午這次,記者亮明身份後,直接被該單位辦公樓102室一位“朱部長”直接轟了出去。

  面對群眾一次次的來訪,交運集團採取了怎樣的接待態度,請見下文。

  和河南商報記者見面前,武驕子把她的曲折的辦事過程寫成了一封3000字的長信,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欄目記者在此摘錄一二。

  2007年3月,我(武驕子)向鄭州市交運集團四公司張戰民申報鄭州到洛陽新安縣的客運班線。並向對方繳納班線、購車定金貳萬元,四公司開具的承諾上寫著:今收到購車人趙建營(武驕子丈夫)交來經營鄭州——新安班線、購車定金貳萬元,如果公司將申請人要求的班線批復以後,申請人在三個月內不購車經營,造成班線指標作廢,則申請人所交定金20000元充公,不作退賠處理,本申請無異議。

  2007年8月到2008年底,我多次找張佔民落實線路,卻一次次被推。2009年初,鄭州-新安班線劃撥給十五公司,由周戰義負責處理。

  2011年3月,周戰義説,只要洛陽運管部門同意,就能開此班線,讓我回去做工作。他拿來一份二馬路到新安縣的班線意向書,讓我拿到洛陽交運集團蓋章。

  幾經反覆後,我做通了洛陽方面的工作,2012年12月10號左右發了同意函。當時我就給鄭州交運集團客運部部長朱正和打電話通報此事,但卻遲遲不見線路落實。

  2015年1月13日,鄭州交運集團常務副總周峰説:現在公車不讓私營了,把你交的二萬元購車定金、你幫忙回函適當給你點錢、包括利息退給你。我説我交定金目的是上車,我不要錢,我還得要車。

  2015年3月31日,十五公司陳經理讓我參加鄭州-新安班車運營權的招標會。我説這標我不報,8年前,你們就答應給我這個線路,我還交了2萬元定金,而且洛陽方面回函也是我跑的,咋能再讓我去參加招標?

  記者陪辦:再一再二又再三,管事兒的領導總不在

  第一次: “領導不在,下週一來”

  6月12日上午10點左右,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欄目記者和武驕子第一次來到隴海路交通路口附近的鄭州交運集團。

  “武驕子,又來了?”信訪處兩位同志説,交運集團董事長趙總和主抓客運的副總周總都不在,請她改日再來。

  武驕子不信,又找到客運處孫處長,孫處長並未詢問詳情,只是説,領導的確外出開會,請她下週一再來。

  第二次: “領導不在,預約了再來”

  6月30日上午11點左右,在鄭州交運集團,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欄目記者和武驕子又被告知,領導不在。

  “我上次説讓你下週一來,你咋隔了這麼多天?”客運處孫處長簡單詢問情況後説,還是得管事兒的領導出面溝通,他建議武驕子先給領導預約好,再來鄭州。

  第三次:“管事的不在,下周再來”

  7月8日淩晨3點半,武驕子給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欄目記者發短信稱,自己聯繫趙總、周總,但對方都沒告訴她何時有空,她只能再次踏上去往鄭州的旅途。

  7月8日上午11點多,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欄目記者和武驕子第三次來到鄭州交運集團,敲開三樓一間辦公室房門,武驕子説,辦公桌後坐的就是集團董事長趙總。

  武驕子開門見山的叫屈,趙總説,此事已交給常務副總周總負責。在隔壁“機關黨總支”辦公室內,一名賈姓工作人員説,管事兒的周總不在,估計下周能有空。

  這一次,官員暴怒趕走記者

  今天上午11點左右,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欄目記者和武驕子再次來到鄭州交運集團。

  武驕子説,經事前聯繫,鄭州交運集團客運部部長朱正和將與她對話,解決問題。

  在該單位一樓一間辦公室裏,交運集團四公司一位工作人員接待了武驕子,武驕子提出,先請他講明“交了2萬元八年辦不成事”的原因,再提出解決方案。但對方卻表示,自己剛接手工作沒多久,對之前的歷史遺留問題並不太清楚。

  隨後,武驕子和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欄目記者被引入102室,被尊稱為“朱部長”的中年男子給武驕子解釋,今年曾要她來參加線路招標會,但她拒絕參加,現線上路已完成招標,只能考慮給武驕子退款,“你交的兩萬塊錢,按銀行利息給你算算,退給你。”

  武驕子錶示不能接受,“8年前交錢説好的事兒,你們拖到現在不説,還讓我重新競標;這些年為跑這事兒去跟洛陽運管方面溝通,鄭州洛陽兩地來回跑,你們就兩萬塊錢算點利息打發我,也不是個解決問題的態度啊。”

  此時,“朱部長”注意到河南商報陪你去辦事欄目記者,並詢問身份。記者上前遞交證件,欲亮明身份,“朱部長”瞬間暴怒,吼道:“我不看你這,你你你出去,你亮啥身份,你公安局還是派出所的。”

  記者欲詢問問題,“朱部長”直接打斷,“礙你啥事兒,我不接待你,你沒有亮明身份,你出去。”

  事後,武驕子説,記者走後,“朱部長”還跟她埋怨,“你來弄啥的,帶個記者,帶個記者能算老幾?”

  記者手記

  遇到“認死理”的武驕子,鄭州交運集團領導一定也是如坐針氈。

  一條並非熱門的客運班線,2萬元定金,對集團而言,“不是個事兒”,遲遲辦不下來,或許有其原因。而武驕子一趟趟淩晨從洛陽趕車來鄭州,鐵了心要説定的班線,也讓事件迴旋缺乏餘地。

  但這些,都不能成為一次次“領導不在,下次再來”的理由。

  信訪工作五項主要原則之首也規定,要“方便信訪人”。

  或許,管事的領導外出,接訪的同志不明詳情,那可不可以對武驕子的訴求予以記錄,並及時上達?相關領導獲悉此事後,能否及時與武驕子回信,預約見面時間?

  回到事件本身,若政策上有難度,為何當初要收下定金?辦理班線受阻,為何不及時退款?如果相關人員能為民多想一步,事件不止於此。政策解釋清楚,責任落實到位,善後安排妥當,沒有難辦的事兒,就看能不能多想一步。

  其實解決問題的良方,習大大在《擺脫貧困》一書中早就有過指示“‘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只要各級領導能夠與群眾結友交心,赤誠相見,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我們的工作就會越做越好,我們的事業就會興旺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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