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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整合樂購:6年老員工被人事調動 或為變相裁員

  • 發佈時間:2015-06-12 08:22:29  來源:新華網  作者:樂琰  責任編輯:馬藝文

  陳貴(化名)從6月11日開始已經無法安心上班了,作為一名樂購的員工,他在該公司工作多年,然而一封突如其來的公司內部郵件打破了平靜。

  “昨日下午我突然接到華潤的一封郵件説要把我調離現在的崗位,毫無預兆的,而且也不符合我們原本的合同約定,不讓我們有話語權,只要我們不同意,那麼就解聘,相當於變相無理由裁員了。”陳貴氣憤地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諸如此類的事情在這幾天還有好幾起,其要求華潤萬家給予説法。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調研了解到,華潤係並購樂購後,已整合了約一年,其間關閉調整過部分樂購門店,也做過後臺整合,而調職計劃是最新制定的,該計劃引發了上述矛盾。華潤萬家方面稱此舉乃正常調崗,目前還在與涉事員工商談中。

  業界指出,這並非零售界第一次爆發該類糾紛,根本原因還是整合過程中強勢方會控製成本,通過調整或裁員減少開支,甚至“換血”高層來統一管理。

  各執一詞

  6月11日在朋友圈和網路上有不少華南區樂購門店員工向華潤抗議,要求公平待遇的圖片流傳。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輾轉聯繫到樂購員工陳貴,其表示的確發生了一些糾紛。“郵件內容大致是説要將我調離現在的崗位,然後給予一個新的崗位,當然我覺得新崗位並不適合我。如果你同意,那麼馬上去新崗位,如果你不同意,那麼就解聘。”陳貴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在陳貴看來,這一切都非常不合理,其表示,首先華潤方面並未提前知會,一切都是突如其來;其次,調崗是需要理由的,不能夠無理由提出調職;第三,即便需要調崗,也必須獲得雙方的協商和同意,不能單方面強制進行。

  “最關鍵的一點是解約的賠償非常不公平,數月前,華潤方面也這樣對待過部分樂購的員工,當時大部分人都是不能接受新崗位安排的,於是就按照‘N+3’(N是工齡)來計算賠償並解約。可是到我們這裡就變成了‘N+1’來賠償,僅僅事隔幾個月,我們就矮了一截。”陳貴認為華潤如此做法不符合勞動合同規定。

  根據陳貴和其他知情者反映,此番涉及到調崗的大約有華南地區7家門店的若干員工,這些員工大部分都是工齡超過6年的老員工,在這2天光是陳貴身邊就有3個員工收到了上述調崗的內部郵件,基本是店長級別的員工。

  “現在我們都無心上班了,比如有個收到郵件的店長今天直接就被攔在了店門外,這一切都太讓人心寒了。”有接近人士坦言。

  對此,《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聯繫了華潤萬家,其表示,的確發生了上述糾紛,合併樂購最初時候是沒有調崗計劃的,最近公司制定了調崗計劃,主要是希望具有工作能力的店長可以輪崗到其他地方,將優質管理傳播,有利於企業發展。

  “當然,有些店長可能認為自己在原本的地方幹得好好的,去了其他區域或門店則難以開展工作,而且最關鍵的是收入會下滑,所以他們會反感調崗。”華潤萬家內部人士透露。

  整合的痛點

  這並非是零售商整合過程中第一次發生如此糾紛。

  此前家樂福、沃爾瑪也都發生過與老員工的用工合同糾紛。比如,沃爾瑪中國區曾經宣佈戰略升級計劃,按規劃,沃爾瑪將對全國採購辦公室進行優化。這項計劃當時讓近30個採購辦公室的員工收到一份《關於採購部構架重組中的人員安置通知》,涉及諸多人員調整,被指變相裁員。記者輾轉看到當時的一份人員調整清單,清單中的人大多是總監級別及以下的員工,涉及營運、市場等各個部門與業務板塊,共有118人。

  “兩者的事情如出一轍,都是公司內部整合,然後給員工新崗位的選擇,不滿意的員工就只能離職,而業內通常都按照‘N+1’來賠償。這類手段在業內被認為非常有變相裁員的嫌疑。”一位接近樂購的人士指出。

  曾經在樂購工作過的一位人士透露:“華潤並購樂購之初表示過不會有太大的人員變動,但實際上當時離職了一批管理層,當然這些人很多是主動離職。可是要知道,兩個公司的合併必然會催生很多整合問題,除了後臺對接之外,人事是非常複雜的工作,有時候涉及到管理層要‘換血’,有時候則涉及到員工需要裁減,畢竟零售業是利潤非常薄的行業,毛利甚至不到10%,人員開支成本很高,所以通過調職不接受後解約可謂是變相裁員以減少成本的一大途徑,不少零售企業都做過類似的策略。據我們業內所知,一個較高薪水的店長年薪可能超過70萬,如果變相裁掉這類人,則可以為企業節省不菲的人力成本。但這種做法容易引發糾紛,傷害公司品牌,人事糾紛和成本控制也是企業並購後整合過程中的痛點。”

  那麼,這種通過調職不接受後解約的方式究竟是否合法合規呢?

  長期研究經濟法領域的上海袁圓律師事務所的陳軍律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的變更必須要提前告知對方,要經過雙方協商後並且得到雙方的同意才能變更,不能單方面強制進行,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都是本著公平、公正原則的。“特別是異地或重大調崗,一定要經過雙方協商同意才行。假如調崗後不合適或再培訓後依舊不合適,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陳軍分析,現在的確有一些企業通過調職不接受後解約員工,此舉大多是為節省人力成本。

  陳貴表示,其訴求是希望華潤方面給予一個合理説法並給予與此前涉及同樣事件的員工那樣“N+3”的同等賠償。

  華潤萬家方面表示,其已經與相關員工展開協商,稍後會就此事給予媒體一個最新説明。

  據悉,就在近期,華潤萬家表示,其與樂購整合一週年,兩者已經在後臺對接等方面進行了整合,對於部分經營不佳的樂購門店已經採取關閉或改造,同時,樂購的團隊在併入華潤萬家體系後啟動了多品牌開店計劃,今後樂購會逐步翻牌為華潤係品牌,兩者正逐步統一採購並淘汰部分供應商。儘管樂購的大賣場品牌概念被淡化,但小店模式的新型“樂購express”未來會配合華潤係的電商業務大力擴展,預計2~3年內可開設到5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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