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超150位國企高管落馬 金融系統成犯罪重災區
- 發佈時間:2014-12-17 09:57:16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資料圖
2014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預發佈(一)
2014,中國企業家的罪與罰
12月15日一大早,記者打開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中國聯通網路分公司副總經理張智江接受組織調查”一條消息即進入視線。
記者獲悉,法制日報社《法人》雜誌(今年發佈主體變更為法制日報社中國公司法務研究院)和中國青年報社輿情監測室即將聯合發佈《2014中國企業家犯罪(媒體樣本)研究報告》(以下簡稱《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和本報資料統計,今年1月1日至12月15日,包括張智江在內,共計超過150位國企高管人員被查或受審。
今年以來的民營企業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數據還有待統計,根據法制日報社《法人》雜誌和中國青年報社輿情監測室聯合發佈的《2013中國企業家犯罪(媒體樣本)研究報告》,2013年,國有企業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為87件,約佔當年企業家涉案全部數量的四分之一。
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教授向記者表示,企業家犯罪數量日漸增多,原因之一是,依法治國背景下,經濟領域的規範化,要求嚴格查處企業家的不規範行為;另一個原因是,反腐敗風暴導致眾多政府官員落馬,他們背後“基本上都有企業家尤其是民營企業家”的身影。
“折戟沉沙的高潮”
12月15日,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中國聯通集團公司第19天,張智江被調查。
隨後,中國聯通集團公司黨組宣佈,免去張智江中國聯通網路分公司副總經理兼網路建設部總經理的職務。
資料顯示,張智江為陜西人,1994年在中山大學電腦係獲得科學計算與電腦應用專業博士學位,其後負責完成了多項國家和部委重大科研項目,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2004年,張智江曾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一項。此外,他還獲得省部委科技進步獎16項,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10項。
2011年,張智江擔任中國聯通技術部總經理、中國聯通研究院院長,後任現職。
記者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統計,12月前半月,除了張智江,全國共有6名國企高管被查,包括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薛萬東,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長、黨委副書記楊進先,山西蘭花集團能源集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武新福等。
今年首個落馬的國企高管是福建省煙草公司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孫佳和。1月10日,福建省紀委發佈消息稱,孫佳和涉嫌犯罪問題,由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其後每個月都有國企高管落馬消息發佈,但每月落馬國企高管數量不一。
統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的消息發現,今年1月和2月,各有兩名國企高管人員落馬,是今年落馬國企高管最少的月份。
綜合公開資料統計顯示,國企高管人員落馬數量較多的月份包括6月(至少22人)、9月(至少22人),國企高管人員落馬高潮發生在今年8月,全國範圍內至少有39位國企高管人員被查或受審。
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和本報資料統計,今年1月至今,全國範圍內共計超過150位國企高管人員被查或受審。
對此,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教授對記者説,企業家犯罪的問題,實際上是經濟領域法治狀況的一個反映。
賈宇認為,企業家犯罪數量的增多,説明經濟領域的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政府需要進一步減少對經濟領域的干預,減少權力尋租的空間。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向記者表示,在中國改革開放的歷史上,有兩次企業經營者折戟沉沙的高潮。一次是上世紀90年代,由於中央實行集權式的改革,一大批企業的經營者相繼落馬;還有一次就是最近出現的企業家中箭落馬的現象。
喬新生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市場經濟發育不健全,市場主體存在嚴重的問題;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在粗放式發展的過程中,許多企業的經營者混水摸魚,容易東窗事發。
央企是“重災區”
在被問及對2014年企業家犯罪的直觀印象時,中國政法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告訴記者,今年以來,央企的企業家相繼落馬,是一個“重災區”。
最令人關注的落馬者之一是宋林。
4月17日晚,中央紀委監察部官方網站公佈,華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一個月後,宋林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4月15日下午,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實名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4月16日,宋林在華潤集團官網發佈聲明稱,舉報內容純屬捏造和惡意中傷。但不到一天,宋林即被中紀委宣佈調查。
今年6月,中央巡視組繼上輪巡視央企中糧集團之後,再次巡視央企——中國一汽集團公司。兩個月後,中國一汽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安德武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同時,吉林省檢察機關對一汽集團另外兩位高管人員李武與周純進行立案調查。
11月18日,今年中央的第三輪巡視啟動,劍指央企,對包括中石化、南方航空、中國船舶、中國聯通等8家中央企業在內的13家單位進行專項巡視。張智江是此輪巡視的第二位落馬者。
首位落馬者來自於中石化。中央巡視組11月24日入駐中石化,同樣在第19天,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薛萬東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隨後,中石化黨組免去薛萬東職務。
賈宇教授的直觀印像是,能源、交通領域企業家犯罪案件多發,“他們掌握著各種資源,想給誰就給誰,一句話就能決定財富的流向”,因此,落馬的幾率非常大。
記者不完全統計證實,國企總共150多位落馬者中,一成屬於能源和交通行業。
能源行業落馬者達11人,例如山西蘭花集團能源集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武新福、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謝洪先、陜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汪漢臣、河南鄭煤集團黨委常委祁亮山等。
今年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地方銀行的高管密集落馬。
記者統計發現,今年以來,已經有北京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司偉、內蒙古銀行原董事長楊成林、河南許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董事長高志民、廣東發展銀行原董事長李若虹等11名行長級高管落馬。
今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在接受專訪時指出,金融領域實際上是資金總量最大的一個領域。哪個地方資金集中,哪個地方腐敗的風險就大。
毛昭暉當時預測,在銀行業,從腐敗的風險、嚴重程度來看,股份制商業銀行、信用社,相對四大銀行來説,腐敗的風險更大。從統計結果看,恰好印證了這一預測。
“沒有無緣無故的犯罪”
根據《中國企業家犯罪研究報告》,2012年,國有企業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有85例,佔比超過三分之一。2013年,國有企業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為87件,佔比約為四分之一。
連續5年的大量案例顯示,媒體曝光的企業家犯罪越來越集中在民營企業家身上,從最初的與國營企業家基本持平到數倍于後者。在今年國有企業領導落馬數量激增的情況下,這一趨勢是否繼續,尚需拭目以待。
例如,山西蘭花集團能源集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武新福,任職期間,違反財經紀律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小金庫”款項;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為親屬從事經營活動謀利。
初步的追究結果顯示,晉城市紀委決定給予武新福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前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表示,目前的反腐敗力度很大,也很必要,但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更值得關注的是犯罪背後的制度問題——“個人怎麼就通過組織實施了犯罪”,組織內部又是怎樣運作的,組織內部的監督制約在哪。
賈宇教授認為,國有企業的企業家犯罪“比較嚴重”,是因為他們官商一體,配置市場資源的權力太大,缺少應有的制約。統計也顯示,對國有企業家犯罪來説,腐敗一直是第一大因素。
賈宇對記者説,“沒有無緣無故的犯罪”。要降低企業家的犯罪率,最根本的是厘清政府與市場之邊界,“減少政府審批權力,把市場的還給市場,讓市場調節資源配置,而不是讓官員調節市場資源配置”;同時,企業家們也應該意識到違法經營的風險,轉向合法經營。
前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對此表示贊同,他告訴記者:“針對企業家犯罪,實際上並不能找到一套獨特的、有效的解決方案。”
減少企業家犯罪的根本出路,還是要從制度著手,政府通過好的公共政策和好的政府治理(善治),引導社會的變動方向,解決或者化解犯罪現象背後的社會問題——界定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
賈宇教授特別提醒説,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法治指的是制度,德治指的是教育,就防範企業家犯罪來説,最迫切的是制度防範,同時教育也要跟上。
“事實是最好的教育,那麼多的企業家落馬,今年的‘獵狐行動’還把跑到境外的幾百個(犯罪嫌疑)人抓了回來,這是最好的教育。”賈宇向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