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一姐丁書苗判20年 曾為劉志軍行賄4900萬
- 發佈時間:2014-12-17 07:36:2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資料圖
“高鐵一姐”判20年罰25億
為劉志軍撈人、跑官行賄4900萬;利用鐵路項目招投標非法獲利20億;一審被沒收財産2000萬
昨天上午,原鐵道部系列職務犯罪案的關鍵人物、年近60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本名丁羽心)因行賄罪、非法經營罪,一審被北京市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25億元,沒收個人財産2000萬元。
2013年9月24日,被外界稱為“高鐵一姐”的丁書苗在二中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其以有償運作鐵路項目中標等非法經營達1858億余元,非法獲利20余億元,為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買官”、“撈人”行賄4900萬餘元,為樹立正面形象、逃避有關部門調查,先後38次向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行賄財物折合4000余萬元。
【非法經營罪】
幫中標 收“仲介費”20余億元
丁書苗1955年4月出生,小學文化,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判決書顯示,2007年到2010年,丁書苗為獲取非法經濟利益,違反國家規定,直接或通過胡斌、鄭朋、郭英(均另案處理)等人,與中鐵二十局、二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等23家企業商定,採取有償運作方式,由丁書苗等人幫助23家企業在57個鐵路工程項目中中標。後丁書苗、胡斌、鄭朋等人向23家中標企業或從中標企業分包工程的施工隊收取“仲介費”等,違法所得共計折合人民幣30余億元。其中,丁書苗違法所得20余億元。
市二中院認為,丁書苗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且違法所得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罰金25億。
【行賄罪】
樹形象 行賄扶貧辦官員4000萬
判決書顯示,2004年至2011年間,丁書苗通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獲取了鉅額不正當經濟利益。為感謝劉志軍的幫助,丁書苗為劉志軍“撈人”、“跑官”行賄4900萬元。
據了解,2007年,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被中紀委調查。劉志軍怕自己被“供出”,讓丁書苗“想辦法儘快把何洪達弄出來”。在女兒侯軍霞推薦下,丁書苗認識了劉琳,並先後付給劉琳等人4400萬元“撈人”。後劉琳等人因詐騙被查。
2008年“4·28”膠濟鐵路事故發生後,劉志軍想離開鐵道部到地方任職,于當年下半年,讓丁書苗幫助找關係。丁書苗花了500萬元為劉志軍找關係,但再次受騙。
庭審時,丁書苗辯護人稱,丁書苗拿出的4900萬,均被不法分子詐騙,並未辦成劉志軍所交代的事,屬於犯罪未遂。
檢方稱,丁書苗花錢辦事是劉志軍授意,“不管辦沒辦成事,只要拿出了錢、替劉志軍辦事,就完成了權錢交易的整個過程,不影響行賄犯罪行為的構成”。
丁書苗的判決書還顯示,2009年至2010年間,為達到樹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關部門查處,丁書苗先後38次給予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由其安排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
市二中院以行賄罪判處丁書苗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産2000萬。
昨天,法院對丁書苗二罪並罰,決定執行刑期20年,沒收財産2000萬,並處罰金25億元。
- 追訪
為何合併刑期為20年?
昨天,北京市二中院以丁書苗犯非法經營罪、行賄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
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龐理鵬介紹,根據刑法對數罪並罰的規定,除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各罪所獲有期徒刑刑期)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刑期。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20年。“法院可能是在對其犯罪性質、情節等綜合考慮後作出的20年有期徒刑判決”。
25億罰金如何執行?
昨天,丁書苗還被法院判處罰金25億元、沒收個人財産2000萬元。
北京市二中院相關負責人稱,丁書苗被控制後,其行賄犯罪獲得的不正當財産性利益和非法經營犯罪的違法所得,已基本被追繳。
判處罰金會考慮償還能力
龐理鵬説,25億應該是新中國成立後法院對個人開出的最高罰金。丁書苗違法所得被追繳,不會算在罰金之內,“違法所得本來就不是她的錢,罰金是懲罰性的”。
龐理鵬表示,丁書苗被沒收個人財産和被處罰金,均屬於財産刑。根據案情分析,丁書苗在行賄罪部分獲了很多利,區別於受賄,無法認定這些錢來源和關係,“法院之所以會對其犯非法經營處以罰金,一方面可能是考慮到其非法獲利數額及其繳納罰金能力,一方面則可能是根據案件嚴重性、出於對其違法行為的一種懲罰措施”,“法院在作出罰金決定時,也會考慮她的償還能力”。
可拍賣罪犯財産繳罰金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稱,有條件的罪犯,一般都要一次性繳納罰金。如果實在繳納不了,可以分期繳納,或者用名下的財産(住宅、車輛等)拍賣後繳納。如果罪犯確實因為客觀原因無法一次性繳納,法院可隨時發現隨時追繳,只要發現可以追繳的財物,都可以拍賣,但同時也要考慮一些情況,“比如説罪犯有要撫養的嬰兒,或因拍賣僅有住宅,造成罪犯家人無法居住”。
此前,中國法院系統也曾開出過億元罰單: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獲刑14年,並處罰金6億元,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2億元。“股市黑嘴”汪建中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7年罰金1.25億。今年9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罰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人民幣30億元,成為迄今為止中國法院開出最大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