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6日上午對丁羽心(又名“丁書苗”)行賄、非法經營案公開宣判,法院以受賄罪、非法經營罪判處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沒收個人財産20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丁羽心通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等人幫多家公司中標鐵路工程項目,中標額達1800多億元,丁個人從中非法獲利25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