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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明原董事長王宗南案開庭 挪用公款1.9億

  • 發佈時間:2014-12-12 10:44:52  來源:新民晚報  作者:胡彥珣  責任編輯:張少雷

  12月12日,備受關注的上海友誼(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上海百聯(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上海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宗南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前有消息稱,王宗南收受賄賂共計價值269萬餘元,還夥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億余元。

  記者在法院現場看到,不少人特地前來旁聽王宗南案,而法院也選擇在C101大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此前消息,王宗南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偵查終結,2014年10月8日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查,王宗南在擔任上海友誼(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價值269萬餘元,還夥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億余元。

  公開資料顯示:王宗南,男,漢族,出生於1955年,上海人,中歐國際工商學院EMBA,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06年8月擔任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2013年7月因病退休。2014年7月因涉嫌在友誼(集團)有限公司、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任職期間挪用公款、受賄被立案偵察。2014年10月8日,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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