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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長江稱“三宗罪”係誤導 指王冬雷侵吞1億港元

  • 發佈時間:2014-09-12 07:1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雷士照明(02222,HK)創始人吳長江與公司現任董事長王冬雷之爭,已上升至相互指責對方觸犯刑法的地步。

  9月10日,王冬雷方面在北京召開了媒體溝通會,稱吳長江涉嫌鉅額違規擔保,觸犯“三宗罪”。昨日(9月11日)上午,吳長江在北京召開媒體通氣會,回應被指涉嫌“三宗罪”的同時,還指責王冬雷鯨吞德豪潤達(002005,SZ)1億多港元涉嫌犯罪。

  對於王冬雷方面指控的1.73億元違規擔保,吳長江表示,為借款擔保是用於在重慶建雷士總部大廈項目,在建項目超10億元的價值為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擔保。

  對此,通氣會結束後,記者收到王冬雷方面的回應,稱董事會從未同意在重慶設立雷士總部。對於涉嫌犯罪的指責,王冬雷表示是吳長江通過“莫須有”的事情轉移公眾注意力。

  三大焦點問題再論戰

  在昨日的通氣會上,吳長江對雙方爭議的賭博、商標使用權以及經營管理權等焦點問題進行了説明。

  早在“吳王之爭”爆發之初,王冬雷便指吳長江有賭博習慣,欠下4億元的賭債,每個月利息超過1000萬元,“已經4個月沒有支付利息了,天天被人追著跑。”為了證實吳長江賭博問題的真實性,王冬雷在一次新聞發佈會上公開了吳長江涉嫌賭博的談話錄音。

  在昨日的媒體通氣會上,吳長江否認了欠鉅額賭債的説法。吳長江表示,這純粹是王冬雷對他個人的惡意詆毀,所謂的錄音資料也是王冬雷方刻意剪輯的。

  “大家想一想,要真像他所説的,我欠那麼多賭債,還能站在這裡和大家講話?可能我早就被 ‘黑社會’追殺,死於非命了。”通氣會現場,吳長江調侃道。

  除了賭博問題,雙方爭論的焦點還有商標使用權。8月8日,吳長江的CEO職務被雷士照明董事會罷免,理由是吳長江私下與山東雷士照明發展有限公司、重慶恩緯西實業有限公司和中山聖地愛司照明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長達20年的商標許可協議,而這3家公司均為吳長江的關聯公司,此舉侵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王冬雷在8月9日接受經濟觀察網採訪時,痛批吳長江一次又一次涉嫌通過不同的交易掏空上市公司,並稱“雷士照明如果不清除吳長江,最多只有12~24個月的壽命”。

  昨日,吳長江在通氣會上表示,商標使用權問題是王冬雷對他的“構陷”,並認為將商標授權上述3家企業,“不但不是過錯更是功績”。

  吳長江認為,前述3家公司的商標許可,在實際使用和運營中,3家公司至今不存在使用不當行為;相反,多年以來其客觀現實地擴大了“雷士”品牌的社會影響力並有效擴張了市場佔有率。

  吳長江還提出了另外的理由,以證明自己並無不當行為。

  第一,3家公司的商標許可,是由商標權利人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做為許可方作出的經營行為。他做為惠州公司的董事長,對惠州公司的生産經營決策依法享有相應權利,這也是他的職責。第二,商標許可只要符合市場公平條件,依照約定向惠州公司繳納商標許可費用,其最終反映為雷士照明的財務收益,成為了上市公司的業績,這是多年來的事實,雷士照明及其董事會應當予以公正評價。

  在經營管理權問題上,吳長江指出,雷士照明是他從無到有、辛辛苦苦創立起來的,如同他的孩子,他任何時候都不會拋棄。“有人説我將雷士照明的股權全部賣了,換成了德豪潤達的股票,因此説我放棄了雷士照明。這是局外人不知道內情,所以有所誤解。”

  吳長江:“三宗罪”是誤導

  9月10日,王冬雷方面在北京召開媒體溝通會,斥責吳長江通過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賬戶,違規向銀行為關聯方 (重慶恩緯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和重慶雷立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1.73億元擔保,並與銀行簽訂 《保證金質押合同》,涉嫌“三宗罪”。

  王冬雷一方認為,一旦主債務人不能償清貸款,雷士照明將面臨多達1.73億元的損失,由此認為吳長江或因此涉嫌挪用資金罪或職務侵佔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

  吳長江在昨天的通氣會上表示,涉嫌“三宗罪”的説法“是典型地對公眾的一種誤導”。

  吳長江介紹説,2010年12月16日,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南岸區政府)、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香港無極照明有限公司三方簽署 《雷士控股有限公司總部項目招商協議書》。三方約定:南岸區政府出讓21.9畝土地給香港無極照明,由香港無極照明投資建設雷士總部大廈項目。雷士照明對該項目不投資金,卻要在項目建成後,將中國企業總部、結算中心遷入大廈辦公。在達到約定的總産值和納稅額度後,南岸區政府承諾給雷士照明優惠政策,例如,項目冠名權、五年內高管個人所得稅的返還、政府優先採購雷士産品、協助推廣雷士産品、五年內企業稅收返還90%。

  因後來香港無極照明在興建雷士總部大廈項目中出現資金短缺,申請雷士方面借資,以滿足工程建設所需。但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沒有借款給香港無極照明,而是向銀行為香港無極照明提供擔保用於雷士總部大廈項目建設所需。同時,香港無極照明用在建項目向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擔保,現在的在建工程加上土地價值已經超過10億元人民幣價值。

  吳長江認為,恰恰是王冬雷此次向重慶高院申請全面保全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的賬戶,引起了銀行恐慌,要求提前收貸。

  吳長江方面代理律師,北京市北斗鼎銘律師事務所主任熊智向記者進一步解釋説,香港無極照明出錢建起來,享受這個大廈的物業,即所有權,但修的過程中缺錢,要麼向銀行借,要麼向雷士借。雷士不借,就只能向銀行借,銀行同意借但是有要求。

  “銀行説我不可能把錢貸給香港公司,必須在內地找到你的公司,所以就找到了現在的兩家公司 (即前述重慶恩緯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重慶雷立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幫香港無極照明貸款,後者用自己的在建工程做了反擔保,貸了錢用於大廈建設。”

  熊智表示,香港無極照明和上述兩家公司之間至少有一個委託貸款協議,是否有關聯關係他沒有去研究,因為這是9月10日晚上才出來的問題,“嚴格來説應該是有關係,要不然怎麼認識呢?”

  王冬雷:鯨吞1億港元“莫須有”

  記者在現場注意到,吳長江發佈會是以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名義召開的。

  王冬雷方面認為,8月8日,雷士照明董事會罷免了吳長江首席執行官職務;8月29日,雷士照明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了吳長江董事以及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所有職務。目前,吳長江與雷士照明已經沒有任何關係。

  事實上,吳長江方面一直以在重慶的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為公司總部,並掌控著萬州工廠,而王冬雷方面則以惠州基地為總部。兩方形成分裂與對峙的局面。

  昨天吳長江方面通氣會結束後,王冬雷就雷士照明總部問題又做出回應。他再次強調,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是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原名為重慶雷士實業公司。董事會批准的該公司功能為銷售公司,從未同意在重慶設立雷士總部。而吳長江未經董事會批准,將公司更名為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並擅自行使了總部職能。

  目前,雙方已從“口水戰”、“拳腳戰”上升為相互蒐集對方可能觸犯刑法的證據。先是王冬雷指責吳長江有“三宗罪”,昨日吳長江也指王冬雷涉嫌犯罪予以回擊。

  吳長江表示,王冬雷在德豪潤達購買他的雷士照明對價中,至今還有1億多港元沒有給他,經過委派律師核對,該筆款項早已從德豪潤達公司賬上支出,可是如今這筆款項卻不翼而飛。“委託律師核查,初步了解到是被王冬雷鯨吞。一旦查證屬實,我們將依法提出刑事控告。”

  王冬雷表示,和吳長江慣用的手法一樣,他所指的1億多港元款項,是在通過“莫須有”的事情轉移公眾注意力。

  佛山燈具協會會長吳育林此前對記者表示,希望兩方以和為貴,儘快解決問題。他提出兩點建議,一是吳長江買回德豪潤達持有的雷士照明股份,二是兩家公司簽訂戰略協議,由雷士照明向德豪潤達採購部分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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