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將由市場競爭決定 火電企業未來生存堪憂
- 發佈時間:2015-12-02 09:1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近日,發改委、能源局印發了《關於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等6個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
“6個電改配套文件在我國電力改革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標誌著電力體制改革進入下半場。”經濟學家宋清輝對央廣網記者説:“電力改革的深入對能源行業意義重大,也對石油等行業改革有重要借鑒意義。”
其中,電網企業不再以售電為主要收入來源,電價由市場決定,允許各類社會資本進入售電領域和新增配電領域等三個方面亮點突出,意義重大。
電網企業不再以售電為主要收入來源
“改革後,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的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可以保證其向所有用戶公平開放、改善服務。”在談到本輪改革對電網企業的定位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通過嚴格審核電網企業准許成本,可以促進電網企業改進管理,核減不合理支出,抑制不合理投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這次電力改革,對電網企業是一次不小的轉型。”國家電網公司一家直屬單位的員工對央廣網記者説:“以前是負責買電售電,現在只收取‘過網費’,這會使電力公司的總收入大幅下降,也會影響電力職工的福利待遇。但放開兩端是市場化趨勢,沒有人能夠阻擋的。”
記者查詢發現,2013年國家電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0498億元,凈利潤517.3億元。而此次改革後,電網公司營業總收入很有可能直線下降。
“此次改革,電網企業明顯是利益受損方,被切掉了一塊比較大的蛋糕,至少在短期內是這樣的。”羅蘭貝格管理諮詢公司執行總監吳杉杉對央廣網記者説:“但長遠來看,這有利於保障電網企業長期穩定收入和收益。從歐洲等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電網企業也會甩掉一些包袱,提升凈資産收益水準。”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相關人士也對媒體表示:“這會使電網企業更加專注電網資産運營和提高輸配電服務水準,激勵其降本增效,使電網企業真正回歸到社會公益性的本位。”
電價將由市場決定 帶給電力用戶改革紅利
此次出臺的《關於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准許總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建立規則明晰、水準合理、監管有力、科學透明的獨立輸配電價體系。
發改委相關人士對媒體表示:“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單獨核定輸配電價是實現市場化交易的基礎,是放開競爭性業務的前提,對於還原電力商品屬性,全面實現電力體制改革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電價以後由市場決定,相對於現行的標桿電價,可以進一步促進發電企業競爭和提高生産效率。改革後,輸配電價逐步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由政府核定,是相對固定的,發電價格波動直接傳導到售電價格。”國家電網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長張瑋表示:“在目前電力供需較為寬鬆、煤價降低的情況下,擁有選擇權的工業、商業電力用戶,可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從而降低用電成本,為電力用戶帶來改革紅利。”
卓創資訊分析師郄婧對央廣網記者説:“電價市場化以後,對電力需求方是一個比較大的利好,會提高電價議價能力,降低工商企業用戶的生産成本。”
“相反,這對電力供應企業或許並不是一個很大的利好。特別是對中西部能源豐富的區域來看,在經濟下行的情形下,電價波動對它們的收入反倒會有一定的影響。”吳杉杉也對央廣網記者坦言:“放長遠來看,特別是火電企業未來生存會堪憂,或會出現一定關停現象,因為它們既要面臨同行之間的激烈競爭,還要受環保成本提高影響,也要受可再生能源企業的衝擊。”
吸引社會資本進入 促進新興産業發展
《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指出,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多途徑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有利於更多的用戶擁有選擇權,提升售電服務品質和用戶用能水準。
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汪海對媒體表示:“文件的具體規定使一直懸著的社會資本如何進入,怎麼進入售電領域的難題得以明確,社會資本的進入變成了可能,同時售電公司可操作、可落地,這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是本輪電改中最大的難點和亮點。”
“此次電改文件出臺表明,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的壟斷性行業正在切實打破壟斷,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有望在更寬廣的平臺上、更加全面、深度參與産業升級和産業創新。”萬幫新能源研究院院長鄭春峰對央廣網記者説。
“以充電樁行業為例,與電力企業一直存在著線路改造、電量保障、電價及收益分配等利益博弈。”鄭春峰還舉例説:“此次電改文件為充電樁企業通過市場機制更加有效、自由地匹配電力資源,控制運維成本及戰略佈局,從而更優質地服務電動汽車消費市場創造寬鬆的環境。”
“允許社會資本進入售電業務,對一直髮展比較緩慢的新能源汽車行業也算是一個比較大的利好。”杭州安步網路科技有限公司CEO戴其其也對央廣網記者説:“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讓更多的國人接受和使用純電動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