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費稅調整有問題待解:稅收該用到哪
- 發佈時間:2014-11-30 08:36: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孫朋浩
在調整成品油消費稅的同時,其他有待解決的問題也需要儘早給出回答。讓消費者能夠明確繳稅種類和額度,能夠掌握新增稅收用於環境治理等公共事務的具體去處,是起碼要求。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宣佈,11月29日起調整成品油等部分産品消費稅。其中,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提高0.12元/升,柴油消費稅提高0.14元/升。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後首度調整成品油消費稅,也意味著國內成品油價的“九連跌”落空。
選擇國際油價連續震蕩下行時調整成品油消費稅,避免因調稅導致成品油價上升的意圖明顯。此次消費稅上調稅額與成品油應降額度相等,因此油價不漲不跌。與此同時,還實施了“四取消一停收”:取消小排量摩托車、汽車輪胎、酒精消費稅;取消車含鉛汽油消費稅,統一按無鉛汽油稅率徵收消費稅;停止徵收成品油價格調節基金。有升有降,進一步抵消了上調消費稅可能帶來的衝擊。
謹慎適度,並注重減輕主要依賴摩托車等工具的中低收入群體的負擔,體現了此次調稅的綜合考量,但同時,另外一些問題也凸顯出來。
其一,是調節力度夠不夠的問題。消費稅具有最顯著的調節功能,此次汽柴油消費稅上調一角多,同時帶動增值稅和附加稅費相應提高約每升2分錢,儘管進一步體現了調節功能,並會對相關産業産生不小影響,但對個體而言,增加的成本很少,未必能真正觸動其用油行為的調整。
其二,是稅收用到哪的問題。據統計,2013年我國汽油消費量為9419萬噸,相當於1290億升,柴油消費量為1.7億噸,相當於2000億升。依此測算,此次調稅後全年汽柴油消費稅增加400多億元。財政部負責人表示,新增資金將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治理環境污染、應對氣候變化,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但此前曾有過因煉油企業虧損,將消費稅返還企業的先例,如果今後國際原油價格反彈,煉油企業虧損嚴重,這一幕會不會重演?新增稅收用於公共環境治理,相信沒有人反對,用於企業,則有違調稅初衷。
其三,是誰來徵收繳納的問題。關於成品油消費稅是否繼續由企業先行繳納、是否應改價內徵收為價外徵收的爭論已很熱絡,此次調稅沒有對此作出回答,延續了原有模式。也就是説,過去存在的增加生産批發企業成本、稅費重復計徵的問題猶存。此外,由於消費稅屬於中央稅,在生産批發企業繳稅負擔加重以後,地方企業是否會降低油品供應品質以對衝成本,也令人擔憂。
其實,別説成品油消費稅的效果如何,許多普通消費者連油費中包含哪些稅費也不清楚。這與通過稅收調節達到更合理使用成品油等資源類産品、促進綠色發展的目標還有相當的距離。因此,在調整成品油消費稅的同時,其他有待解決的問題也需要儘早給出回答。讓消費者能夠明確繳稅種類和額度,能夠掌握新增稅收用於環境治理等公共事務的具體去處,是起碼要求。有了這個基礎,成品油價格機制的全面優化,才能找到更清晰路徑。就此而言,成品油消費稅調整還沒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