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技無照的民間中醫有望獲得醫師資格
- 發佈時間:2015-12-21 16:52:2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醫藥,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保護人體健康,中醫藥法(草案)21日首次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草案提出,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合格後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現行醫師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適應中醫藥特點和發展需要,一些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無法通過考試取得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在向大會作説明時指出,根據中醫服務人員存在師承、家傳等培養方式的實際,在充分考慮醫療安全風險的基礎上,草案對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開闢了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的途徑,即由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根據中醫藥技術方法的安全風險組織開展分類考核,考核合格即獲得醫師資格,並可以以個人開業的方式從事醫療活動。
草案規定,中醫醫療機構配備醫務人員應當以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主要提供中醫藥服務;採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的,應當有利於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
為解決醫療機構中藥製劑品種萎縮明顯的問題,草案明確,國家鼓勵醫療機構根據本醫療機構臨床用藥需要配製和使用中藥製劑,支援應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藥製劑。僅應用傳統工藝配製的中藥製劑品種,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即可配製,不需要取得製劑批准文號。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備案的中藥製劑品種配製、使用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