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 將堅持“雙信封”制
- 發佈時間:2015-06-26 10:25:30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今年,我國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對十幾年來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實行辦法是一個重大的改革,衛計委藥政司司長鄭宏稱此為里程碑式的文件。6月19日,衛計委印發《關於落實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其中透露我國公立醫院藥品招標採購將於今年11月中下旬統一開始。
精準招標 引入談判機制
國家衛生計生委藥政司司長鄭宏認為,此次改革的特點是“一個平臺、上下聯動、分類採購、公開透明”。
以往的公立醫院藥品採購採取的辦法是集中入圍、分散採購,而且生産企業這個環節上沒有採取雙信封制度的招標,量價不掛鉤,招採脫離,使以往公立醫院藥品採購平臺上的價格按社會普遍反映存在著虛高的現象,也帶來一些廉政的問題。
以往,所有的藥品都納入招標範圍,而此次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的措施裏針對不同藥品的屬性採取談判機制,比如一些專利藥和獨家品種,市場上不可或缺,但這些藥品在市場上競爭少,價格比較貴,不適合全部納入招標範圍。
鄭宏説,“經過測算,目前我國進口專利西藥有60多種,已經過專利期的藥品但國內沒有仿製生産的有一百五六十種。這些藥品的銷售額約有600—700多億元。藥品品种太多,今年不可能把這些藥品全部引入談判機制,所以目前我們從試點起步,選擇若干品種,取得經驗,再全面推開。對沒有時間採取談判機制、公立醫院臨床使用必須的藥品,暫行藥品零差率銷售,這樣下來,這六七百億的藥品能減少支出100多億。”
記者注意到,從文件上看,此次納入招標採購的藥品範圍有所縮小,強調按照上一年度採購金額排序,不低於80%納入招標採購。這被鄭宏稱作“精準招標”,就是真正把價格高、用量大的藥品、多家生産的藥品、社會又反映價格虛高的藥品,通過市場的辦法、通過招標的辦法,使這些藥品回到合理價格區間。
不同藥品招標方向不同
實行招標採購政策十幾年,我國藥廠的普藥的價格已經比較低,甚至有些藥企認為價格低於成本價,退出了招標,停止生産,一些老藥比如甲狀腺病人用的“他巴唑”市場上斷貨。從去年開始,“他巴唑”已經納入國家定點生産,這家位於北京的企業既生産原料也生産成品。目前已經議定了採購價格,面向公立醫院和社會銷售,現在這個藥品在各地供應情況比較穩定。
去年,衛生計生委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一個常用低價藥品保障的文件,發展改革委擬定了常用低價藥品清單,包括西藥和中藥。現在藥品採購這個環節上,常用低價藥品國家給了一個最高的標準,納入常用低價藥清單的西藥的日均費用不超過3塊錢,中成藥不超過5塊錢,在這個範圍裏,企業在省級平臺上直接挂網,由醫院和企業議定成交,這也是發揮醫療機構採購主體的作用,在平臺上與企業通過議價、談判的方式,形成一個合理的價格來進行銷售。
鄭宏強調,新的招標政策不是讓藥企間充分競爭,而是首先保證供應,保證老百姓的基本用藥需求,包括婦科專科用藥、急救藥。這些藥品直接挂網,由醫療機構跟企業直接議價成交,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記者了解到,政策思路上,分類採購體現了放管結合、抓大放小,該放就放原則。執行了十幾年藥品採購政策,很多藥品不是體現在價格競爭上,而是要保障供應,包括定點生産的一些藥品,以及國家藥品價格放開以後對一些特殊藥品,比如一類精神藥、麻醉藥品,國家還是要對出廠有一個最高限價。通過綜合的政策措施,使分類採購落到實處。
鄭宏介紹,新一輪藥品採購啟動以後,省級平臺上會出現通過招標形成的中標價格,通過談判形成的談判採購價,通過定點生産議定的全國統一採購價格,一些藥品由醫院和企業直接議定成交的交易價格。出現這樣一種新的採購方式,也促進醫保加快相關政策的出臺,通過三醫聯動,形成政策合力,保障公立醫院的藥品採購機制能夠更加規範。衛生計生委提出要構建公立醫院藥品採購的新機制,新在分類採購,上下聯動。
此次文件要求,藥品招標不僅是藥品價格與品質的競爭,同時企業應保證供應,保證配送。 大醫院用藥規模大、配送成本低,很多配送企業願意給大醫院配送。但是此次改革要保證基層用藥,特別是邊遠地區老百姓的用藥,政府一方面是加強引導和監督,同時要使配送企業不但能夠給大醫院配送,也要能夠兼顧基層。此次招標採購提出政策要求,要求配送企業在選擇配送機構的時候,既要保證大醫院的藥品配送,也要兼顧基層的配送,把它們兩個捆綁式地結合在一起,配送企業要配送的時候,兩個都要送,這方面將通過政策引導。
堅持雙信封招標制度
此次藥品招標採購將堅持雙信封招標制度。由生産企業直接投標,按照商務標書報價,由低到高選擇中標企業和候選中標企業,根據仿製藥及品質一致性評價技術要求,科學設定競價分組,促進有效競爭。“我們為了營造全國統一市場,促進企業理智投標,把招標採購這部分藥品的開標時間集中統一,使企業在投標的時候就面向全國的統一市場,這樣投標的時候能投出一個比較合理的價格。”鄭宏説。
以往,有些藥企對雙信封制度有置疑,認為在招標過程中“唯低價取”不可取,應該加入綜合評分,對此,鄭宏表示,此次文件在雙信封制度上已經提出了明確要求,雙信封制度也是國際上很多國家的通例。雙信封,第一個信封是企業的綜合評價,包括生産、銷售、企業規模和藥品的生産品質等都做了綜合評價。第二個信封,就是通過綜合評價以後,這些企業既然通過了第一個綜合評價,在下一個信封裏才進入到價格競爭,低價中標實際上也符合市場規律。現在國內産能過剩,存在生産企業多小散亂的現象,因此在藥品採購上一直存在很多爭論,包括某個藥品與另一個藥品存在品質差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十二五”期間已經加大了對藥品品質一致性評價工作力度,當有這些數據參考以後,作為採購部門,特別是作為採購主體的各級醫療機構,會根據品質評價作出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