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醫科大學原副校長陳志中涉受賄案一審開庭
- 發佈時間:2015-05-14 17:33:5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南方醫科大學原副校長陳志中涉嫌受賄案12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陳志中在南方醫科大學任副校長等領導職務期間,涉嫌收受醫療器械商、藥商、工程商等人賄款折合人民幣共550多萬元。陳志中對指控全部承認,案件未當庭宣判。
起訴書顯示,2006年至2013年,被告人陳志中在擔任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院長、南方醫科大學副校長期間,利用其負責珠江醫院全面工作和南方醫科大學分管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58.19萬元,加拿大幣1萬元,美元0.9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99萬餘元的房産一套。
其中最大一筆指控,來自工程承建商陳某。記者從庭審中了解到,陳某拿著陳志中的一張照片,去辦了一張假身份證,並用這個身份證開卡存錢。為了在工程驗收結算初審等方面得到照顧,陳某給陳志中送去兩張銀行卡,一張存有200萬元,另一張存有100萬元。
陳志中辯稱,他把兩張銀行卡放在保險櫃裏,後來去查才發現有這麼多錢,想著要退又忙忘了。後來,他拿著這些錢買了保險、做了投資。2014年初,陳志中感覺反腐形勢嚴峻,又把這些保單存摺都還給了陳某。
此外,還有一些老闆為了拉攏陳志中,在買房、裝修、購車等方面為其“打點”。據公訴人員指控,廣州市某醫療器械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余某,為感謝陳志中在醫療設備採購上提供的幫助,先後行賄13次共50多萬元,並大手筆地賄送價值近百萬元的房産一套。
陳志中在法庭上辯解,自己兒子當時做生意,余某便提出有一套辦公房産可以轉讓。他曾把錢打入余某賬戶,但余某又把錢退了回去。
對於檢察機關的指控,陳志中表示全部承認。陳志中的辯護律師認為,陳志中案發至今一直如實供述,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