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13家公立醫院7年近千醫療糾紛賠償近2000萬
- 發佈時間:2014-12-16 08:55:55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孔彬彬
在東莞市人民醫院病房住了近50天后,王國英還沒能出院。她的丈夫、一個普通的打工者,一直在思量該如何跟醫院協商。他知道,現在想“醫鬧”那肯定是不行的。在過去的7年,東莞的“醫鬧”事件時有發生,2011年8月16日,長安醫院更發生了一起惡性事件,導致一名醫生被砍身亡,另一名醫生重傷。
東莞市社科院、東莞市衛計局等部門的調查表明,2007年至2013年東莞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等6家公立三甲醫院和常平醫院、石碣醫院等7家鎮級醫院,13家公立醫院共發生醫療糾紛974起,群體性“醫鬧”事件為152起。
為遏制“醫鬧”,目前,東莞要求納入二級管理以上的47所醫院已全部完成醫院警務室建設;全市40家公立醫院已有一家購置了醫療責任險,其餘39家設置了醫療風險基金。
數據分析
15.6%醫療糾紛變成群體性“醫鬧”
“東莞市醫療糾紛調查與預防機制研究”是東莞市哲學社會科學專題調研類資助項目,經過一年多的調研,日前,該課題組公佈了相關調查結果。
調查指定抽取了東莞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太平人民醫院、石龍人民醫院、厚街醫院等6家公立三甲醫院,又分層隨機抽取了常平醫院、沙田醫院、樟木頭醫院、大嶺山醫院、茶山醫院、道滘醫院、石碣醫院等7家公立一二級甲等醫院。
調查內容包括2007-2013年東莞市這13家公立醫院醫療糾紛發生數量、群體性醫鬧發生情況,醫療糾紛發生後如何解決情況,醫院賠償情況,醫療糾紛與醫鬧發生的原因等。
從13家公立醫院醫療糾紛調查統計數據看,2007~2013年度13家公立醫院,醫療糾紛共發生974起,群體性醫鬧事件共發生152起,群體性醫鬧事件佔醫療糾紛發生數量的15.6%。
此前,東莞市衛計局曾對媒體公佈,2005年至2009年全市共發生醫患糾紛677宗,其中屬於“醫鬧”事件的就有157宗;而2009年至2011年三年間,全市發生的醫患糾紛共755宗,發生“醫鬧”事件達到了118宗。
38%的醫療糾紛是由患方原因造成
醫療糾紛是因為什麼原因發生的?為何最後會演變成群體性醫鬧?調查表明,這既有醫院方面的原因,也有患者個人的原因,還有社會方面的原因。
45歲的王國英患腎結石,自11月2日住進東莞市人民醫院,她原本以為最多一個星期就可治愈,但因為術後出血、肺部感染,她被推進ICU搶救,撿回了一條命,差不多50天了,仍沒有康復。
王國英和丈夫認為,這是醫生手術不當所致,“而且醫生的態度很不好,話很難聽”。但醫生卻告訴記者,王國英目前的狀況是手術中、手術後可能會出現的風險之一,“在手術之前我已詳細地告知他們手術風險,他們也是簽字同意了的”。
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協商不成。對“醫方期望值太高”,“醫學常識缺乏”,這是患者方的原因,發展到最後勢必發生醫療糾紛。統計表明,因患者方原因引發醫療糾紛的佔到了近38%。
此外,因醫方(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原因引發醫療糾紛佔43.6%,因社會方面原因引發醫療糾紛佔18.4%。而患者個人原因中,因對醫方期望值太高、對醫學缺乏常識引發糾紛佔到了18%。
(本版圖表數據來源於東莞市社科院、東莞市衛計局等部門的調查結果)
困境:
全市用於解決“醫鬧”的費用年平均超千萬
醫療糾紛、群體性醫鬧,演變到最後就成了醫患雙方賠償金額的談判。東莞市衛計部門相關負責人曾坦言,全市醫療機構每年用於解決“醫鬧”的費用平均超過千萬元。
2007~2013年東莞13家公立醫院在醫療糾紛中支付了多少賠償金給患者呢?調查結果顯示,這一數據為1984.58萬元,平均每年達到283.5萬元。
其中,2007年賠償金額僅為106.14萬元,到了2008年已上升到194.76萬元,2009年更是達到了322.32萬元,2013年則高達446.25萬元。
東莞一鎮街醫院的院長告訴記者,群體性醫鬧的目的,受經濟利益趨勢的佔了一大半,“如果不是醫院控制得嚴,近年來公安部門對醫鬧打擊得厲害,全市每年解決醫鬧1000萬元根本打不住。”
調查證實了這個院長的判斷,13家醫院7年152起群體性醫鬧事件中,受經濟利益驅使而無理取鬧的佔34.8%,雙方協商不成而引發醫鬧的佔19.1%,因醫鬧成本低而選擇醫鬧的佔17.4%。
探索:
醫院警務室已建成,醫療責任險起步
針對頻繁發生的醫鬧,2012年年初,東莞市政府曾出臺規定,醫院保衛室可配鋼叉、催淚劑等攻擊性裝備對付“醫鬧”,醫院警務室的建設也被提上日程。
東莞市衛計部門表示,目前,東莞要求納入二級管理以上的47所醫院(包括公立和社會辦醫院)已全部完成警務室的建設。“東莞市醫療爭議專業調解委員會”至今也已運作一年多。截至今年9月,東莞市醫調委接待來訪4200多人次,電話諮詢4600多人次,受理案件198宗,成功調解195宗。
東莞市衛計局副局長潘偉彪説,《東莞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自今年7月起實施,加之市醫調委做第三方調解,以法制化、制度化的形式,明確了醫療糾紛中,患者、醫療機構、衛生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具體職責,保護醫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東莞的就醫環境較之以前有明顯好轉,“醫鬧”現象逐步下降,就醫秩序更為良好。
衛計部門透露,在探索建立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方面,在全市40家公立醫院之中,有一家購置了醫療責任險,其餘39家設置了醫療風險基金,其中有18家醫院制定了醫療風險基金使用的具體方案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