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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楚雄衛計局否認讓懷二胎“警嫂”引産

  • 發佈時間:2015-09-09 09:28:53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據新華社電針對媒體報道的雲南楚雄“一公職人員妻子懷二胎或被引産”,楚雄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8日回應稱,按照現行政策,該夫婦只能生育一胎,如違反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7日,媒體報道雲南楚雄41歲的市民陳女士計劃外懷孕二孩,目前腹中胎兒已經8個月大。由於丈夫為楚雄州公安局在編民警,目前面臨“保工作還是保小孩”的兩難境地。按照相關規定,生下這個孩子的話,陳女士的丈夫將會被開除公職。而媒體報道還稱,陳女士的丈夫擔心,即使被開了工作,孩子可能依然難保。

  楚雄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8日發佈通報稱,陳女士丈夫杞某某係公職人員,而陳女士現屬二胎懷孕。“經調查核實,陳女士現孕32周+,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衛指導發〔2014〕37號)中‘嚴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大月份引産’的規定,工作人員已向當事夫婦作了宣傳解釋,表明瞭尊重當事人權利、尊重其家庭意願、尊重生命的態度,並安排婦幼保健醫生對陳女士給予了孕期保健服務和生育健康輔導。”

  “從來沒有任何人説過要引産。”楚雄州衛計委副主任李靜瑗告訴記者,一方面國家有規定,另一方面大月份胎兒引産很危險,所以沒有人説過要帶陳女士去引産。

  通報還稱:“當事夫妻雙方均不是獨生子女,根據國家現行政策,該夫婦只能生育一胎,如違反規定,夫妻雙方也應履行相應的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根據《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陳女士夫妻雙方不但要被徵收社會撫養費,杞某某還將被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

  記者了解到,此事也在當地公務員系統中引發了不小的關注,在對當事人的遭遇表示同情的同時也認為違反法律政策了還是應該承擔責任。“要麼要工作,要麼要小孩。”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公務員表示,懷孕前應該了解相應的政策,不然也不會弄到現在違反法規的地步。

  記者8日多次撥打當事人陳女士手機,一直顯示為關機狀態,其丈夫杞某某短信告訴記者:“這件事涉及的法律法規我們都清楚,因為這件事嚴重打亂了我家的生活,不想再討論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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