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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半數醫鬧案是職業醫鬧所為

  • 發佈時間:2014-09-24 14:58:29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黃宙輝  責任編輯:孔彬彬

  據人民網報道,9月19日,湛江婦幼保健醫院發生一起醫鬧案件。一名孕婦進行剖腹産手術後胎兒死亡,孕婦本人情況穩定,孕婦的親屬及所在村數十人在該婦幼保健院門口採取敲盆、燒紙錢、拉橫幅等方式,要求醫院進行賠償。警方在多次勸導無效後,強制清理了現場,其中5名人員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刑事拘留。

  近年來,每當出現較大的醫患糾紛時,“醫鬧”似乎成了一種流行的解決問題的方式。近日,羊城晚報聯合手機騰訊網發起了一份有關“醫鬧”的網路調查。調查數據顯示,對於醫患糾紛,有超過七成受訪民眾表示贊同“大鬧大賠,小鬧小賠”的説法。正是這樣的思維催生了廣州醫鬧案件半數是職業醫鬧的現狀。

  1 現有渠道難解醫患糾紛

  網路調查顯示,70.2%的受訪者看到過“醫鬧”,而60.7%的受訪者在就醫過程中曾與醫生或護士産生過矛盾。這兩個數據反映出當下醫患關係緊張的現象,但相應的糾紛解決機制又很不完善。關於醫患糾紛,有人説“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這樣的觀點在調查中竟有72.2%的受訪者表示贊同。

  據了解,目前醫患糾紛主要依賴醫患協商、行政調解、調解委員會調解、民事訴訟等途徑,而作為調解合法依據的醫學鑒定短則幾個月,長則一年半載,讓患者家屬難以接受。若要走司法程式,同樣要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部分人認為,醫療糾紛主要由作為第三方的醫學會出具鑒定結論,鑒定結果有“偏向”醫院的嫌疑。所以,部分患者在處理醫療糾紛時,不願依靠專業的醫療事故調查和調解機制,而是雇用專業的“醫鬧”。而醫院對“醫鬧”往往採取息事寧人的處理方式,從另一層面強化了“只要鬧就能達到目的”的負向激勵。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巡視員廖新波就曾指出,現實中的一些醫療糾紛處置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往往為了息事寧人,讓一些不該醫院賠的賠了,而不是嚴格依法處置,“這也助長了個別患者家屬無理取鬧的心態”。

  2 “職業醫鬧”日漸猖獗

  調查數據還顯示,造成醫患雙方互不信任的主要原因中,認為是“部分醫務人員醫德不良”的佔了51.5%,而認為是“患者對醫療知識錯誤認識”僅佔19.3%;職業“醫鬧”的出現,有31.2%的受訪人認為是“醫患雙方關係緊張”所致,另有57.5%的人認為是“現有的法律仍不完善”。

  今年4月,廣州市檢察院公佈消息稱,2010年以來,廣州市檢察機關共查處“醫鬧”案件12件40人,其涉及妨害公務、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綁架罪等罪名,其中涉嫌“職業醫鬧”的6件19人,佔50%和47.5%。在數年來辦理的案件中,市檢察院發現,“職業醫鬧”案件數已佔穗“醫鬧”案一半,而一些外來工甚至將“醫鬧”作為解決醫患糾紛的主要途徑。

  據悉,“職業醫鬧”多為社會閒散人員,常在醫院急診科、ICU、太平間等地方遊蕩尋找“業務”,一旦打聽到患者與院方發生糾紛即遊説患者聘請他們向醫院索賠,並提出賠償分配要求。同時,這些“職業醫鬧”利用患者家屬迫切索賠的心情,抱著“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心理,策劃、組織患方在醫院燒紙錢、停屍、設靈堂、挂橫幅,或者威脅、圍堵、毆打醫方人員。

  3 醫護人員深受醫鬧之苦

  某醫院辦公室副主任透露,他曾在醫院門口無意撿到了醫鬧團隊的“工作手冊”,上面用密密麻麻的小字寫著他們的多種策略:跑到診室裏脫襪子扒鞋、大哭大鬧,在醫院門口拉橫幅、擺花圈、拿滅火器亂噴……“那麼細緻的‘工作手冊’,我們卻不知道怎麼應對。”該主任苦笑道,“問題在於,他不動手,你就不能動手;他動手了,你也得先取證。我們很不利。”

  在鄉村基層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受到“醫鬧”的威脅更甚。“鄉村醫生在執業診療中風險大,困難重重,難以生存!”廣東和諧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廣東醫調委”)曾收到一封鄉村醫生的來信。該鄉村醫生稱,自己是一名鄉村醫生,在整個醫療網點系統中處於最底層。而農村的“醫鬧”對比城市有過之而無不及,“目的就是索錢”。該醫生説,一般一個村有一個衛生站,一般有1到2人,而一旦發生“醫鬧”,鄉村“黑老大”糾集數十、上百人用暴力手段威脅鄉醫及家屬的人身安全,逼其“私了”。而一旦私了,鄉醫往往就是傾家蕩産。

  4 應嚴厲打擊“職業醫鬧”

  調查還指出,46%的受訪者認為解決“醫鬧”問題的關鍵在於“建立並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其他建議包括“均衡醫療資源(30.2%)”、“新聞媒體要據實報道(12.7%)”、“增加群眾對醫療知識了解(11.1%)”等。至於“醫鬧”是否應該受到治安處罰,甚至被追究刑責,支援(49.9%)與反對(50.1%)的比例較平均。

  廣東醫調委主任王輝呼籲全社會支援保險機制,建立醫療風險分擔制度。期望政府加大力度引導保險業擔負起解決醫患糾紛的社會責任,發揮保險在社會管理的杠桿作用,更有利於化解醫患矛盾。

  廣州市檢察院也建議:建立醫療服務公開透明機制,醫院要完善全程規範化服務體系,對患者及家屬公開診療內容、方案和住院病歷,使醫療處置透明化,確保患者知情權;拓寬醫療糾紛救濟途徑,設立由醫學、法律等專家組成的第三方行政調解機構,探索建立與相關部門的資訊通報、醫療糾紛訴前、訴中雙向委託調解等機制,嚴厲打擊“職業醫鬧”和暴力傷醫行為,保障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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