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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零售政策甘霖落地難

  • 發佈時間:2014-09-15 09:50:06  來源:東方網  作者:時超  責任編輯:孔彬彬

  醫藥流通領域的政策紅利正密集到來,不過對於最具利好效應的“醫藥分開”改革,諸多藥品零售企業並不樂觀。

  近日,商務部、發改委、衛計委、國家食藥監總局等六大部委聯合發佈《關於落實2014年度醫改重點任務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水準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稱將加快清理和廢止阻礙藥品流通行業公平競爭的政策規定,鼓勵零售藥店發展和連鎖經營。其中,《通知》對深化醫藥分開試點,提高零售藥店在藥品終端市場銷售比重的強調,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與2009年新醫改方案中提到的醫藥分開相比,此次六部委提出了更為明確的方向,即醫院不設藥房、門診病人憑處方到社會藥店購藥。”12日,中誠顧問醫藥業分析師劉建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在這一改革預期下,實體零售藥店特別是連鎖藥店的市場佔比有望大幅提高。

  “這是近期對實體藥店少有的好消息。”濟南漱玉平民大藥房有限公司運營部負責人李強對導報記者分析説,由於醫保定點藥店禁售非醫療用品等政策的實施,近來實體藥店的日子並不好過,若醫藥分開得以推進,對零售藥店的發展無疑是一大利好。

  但同時,多名接受採訪的業內人士表示,醫藥分開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特別是對現在藥品收入佔比超40%的醫院來説,如何讓他們甘願放棄這部分利益,將成為政策推進的主要難點。

  實體藥店

  期待“醫藥分開”雨露

  “‘醫藥分開’提出來好幾年了,但至今也沒看到多少實質進展,現在既然多部委聯合提出來,應該會有大動作。”13日,濟南一家連鎖藥店分店的負責人郭先凱對導報記者説。

  令郭先凱頗為興奮的就是《通知》,其中提出“可探索由規模較大、品質控制嚴格、執業藥師藥事服務制度完備、誠信記錄好的零售藥店,承擔醫療機構門診藥房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的多種形式的改革;逐步形成醫師負責門診診斷,患者憑處方到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自主購藥的新模式”。

  在郭先凱看來,如果能夠從醫院分得一杯羹,那麼零售藥店的生意應該會改變近來的頹勢。實際上,自去年藥店營業額出現下滑跡象以來,其已經把引進新“客源”的主意打到了醫院頭上。

  “去年降了5%,今年上半年又降了10%,照這樣下去,很快就要關門了。”郭先凱指著店內空蕩的大堂説。雖然當日是週末,但在其與導報記者相談的近兩個小時內,前來買藥或諮詢的顧客不到10人。

  郭先凱表示,藥店經營狀況不佳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前期各個藥店大量“圈地”,導致如今競爭越來越激烈;二是租金、人工成本都在上漲,大品牌藥品的銷售利潤又不斷縮水,店裏盈利空間越來越小。“比如大觀園商業區,周邊300米範圍內,就有宏濟堂、漱玉平民、老百姓大藥房等7家藥店,對顧客的分流效應很厲害;另外,現在藥店賣的大眾藥毛利率不到5%,就連付工人工資都不夠,更別説年年漲的房租了。”

  劉建對導報記者表示,一個實體零售藥店從開業到盈利需要2到3年的時間,而要令其保持健康發展,則需要周邊有5000名至7000名左右的消費群體,但現在看來藥店單門店對應的平均消費者遠低於這個水準。“主要緣于零售藥店除了面對行業內部的激烈競爭之外,還要應對來自醫院、社區服務站、私人診所和電商等的外界壓力。”劉建説。

  郭先凱表示,為了拉動人氣,他不得不利用各種資源聯繫醫院的主任、醫師介紹病號來藥店拿藥。比如,其與某三甲醫院中醫科名醫熟識,目前該醫生開出藥方後,會建議患者去該店開藥,理由多為藥品品質好等。

  “但這種情況對於定點醫保的患者來説就沒用,因為他們只能在指定的醫院藥房拿藥才能報銷。”郭先凱對導報記者表示,雖然山東曾推動過相關醫藥分開試點工作,如口腔醫院等,但效果並不好,範圍也未擴大。

  有望打破“看病貴”

  制度弊病

  採訪中,多名業內人士對導報記者分析,“醫藥分開”工作的推進,對醫保、醫藥、醫療的“三醫”聯動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比如藥店可以提供更有保障的藥品供應,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促進藥品價格的降低。”劉建表示,如果藥店能夠與醫院藥房公平競爭,那麼在連鎖零售品牌的衝擊下,醫療機構不用再考慮如何利用藥品銷售賺錢,進而把精力集中到提高醫療水準和做好醫療服務上,給患者帶來實惠。

  華中科技大學醫學院教授孟慶宗對導報記者表示,醫療結構“以藥補醫”機制,形成了扭曲的公立醫院經濟補償機制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內在驅動,導致公立醫院公益性弱化,造成群眾“看病難、看病貴”難題。“醫藥分開”有望打破上述制度弊病,還各方公平。

  不過,上述業內人士也表示,正是由於醫藥分開涉及利益較大、影響面較廣,所以此次六部委的《通知》具體能起到多少作用,還要觀察實際的落地政策。

  “不排除醫院通過一些變通手段依然可以獲取藥品銷售收益的可能。”郭先凱對導報記者表示,如之前盛行的藥房託管、經營權外包等模式,就曾被質疑醫院與託管藥房的零售方之間有變相返點等利益關係。有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負責人對導報記者表示,之前部分醫院為了應對零差率政策(指醫療機構在銷售藥品時,按實際進價銷售,不再加價),就曾成立藥品批發公司,暗地抬高藥品進價,保證售藥利潤。

  更值得關注的是,《通知》中涉及的醫藥分開改革只涵蓋醫院的門診藥房,而醫院售藥主要收入更多來自於住院藥房,並非門診藥房。在此背景下,醫院今後是否會將更多“以藥養醫”的精力放到住院藥房,令人擔憂。

  “所以,醫藥分開政策推進中的監管非常重要。”孟慶宗表示,如在對醫生開處方環節的監管上,應加強監控,對於開藥金額較大的醫生,每張處方都要分析,只要發現問題,就需詢問用藥原因;另外,對藥店售藥環節的監控上,應確定藥品政府指導價,並對基本藥品及價格進行公示,既滿足患者的知情權,又有利於群眾監督。

  業內人士表示,《通知》只是“醫藥分開”改革的起點,最終改革效果如何,還需在醫院、零售等方面出臺更多、更具體的配套政策,這樣才能保證改革的順利推進,達到百姓看得起病、買得起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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