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號販子莫要一陣風 要有治理長效機制
- 發佈時間:2016-02-17 11:19:52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打擊號販子,莫要一陣風
幾乎年年都能看到號販子被打擊的新聞。但令人遺憾的是,每次打擊之後用不了多長時間,同樣的問題又再次上演。
春節剛過,剛剛遭重拳打擊的醫院號販子就又死灰複燃了。有記者近日走訪多家醫院發現,號販子們紛紛準點“上班”了,而且明目張膽,有的公然在醫院門口招攬“生意”,有的則組織人手在掛號大廳內排隊,看起來是那麼有條不紊。
衛計委對號販子“零容忍”的聲音還余震于耳,打擊號販子的8項措施也還飄著墨香。可是號販子卻又捲土重來,現實的殘酷不能不提醒我們,對於號販子的打擊,絕不能一陣風。
追溯號販子的歷史,在我們國家出現也不過二十來年。在公費醫療的年代,醫療資源雖然更為短缺,但基本沒有號販子這事。啟動醫療改革後,參保患者可以挑選醫院、挑選醫生後,那些口碑好,實力強的醫院專家就成為了大家求醫的首選,專家號變得尤其稀缺,從而催生了大量號販子。
對於號販子,其實從它産生開始,就始終被視為城市管理中的毒瘤,常常施以專項打擊。早在1998年,北京東城公安分局就針對同仁醫院的號販子展開打擊號販子的統一行動,抓獲“號販子”138名。此後,幾乎年年都能看到號販子被打擊的新聞。但令人遺憾的是,每次打擊之後用不了多長時間,同樣的問題又再次上演。
所以,對於號販子的治理,不能僅僅依靠一次次的專項打擊,而要有長效機制。
首先,要嘗試將專項治理常態化。在號販子高發的幾家醫院固定警力,長期對這些醫院實施監控,特別是在重要時段、重要區域進行監管,以期早早發現號販子。
其次,加大對累犯的監管。目前,我國對號販子的懲處,主要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的相關規定,對於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這樣的打擊力度,顯然不足以對號販子造成威懾。
其三,還是需要運用經濟手段增加號源。根據號販子炒作的價格,給知名專家設定一定數目的特供號,鼓勵這些知名專家增加門診次數,號源增加了,號販子的運作空間就減少了。
最後,儘快建立規範的轉診機制,將專家號主要面對經過初診,確實需要進一步治療的患者,在源頭上減少對專家號的需求。
號販子是我國現行醫療體系下的特定産物,不但需要有關部門持續花大力氣進行打擊,還需要從制度上消滅滋生他們的土壤。否則,號販子與管理者之間就會不斷演繹出老鼠與貓的追逐戲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