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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化解醫患矛盾須多方努力

  • 發佈時間:2016-01-29 10:19:28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硬碰硬地處理醫患糾紛,無助於問題的解決,還會曲解法律、激化矛盾。醫患雙方關係緊張,本質上是醫療機構相對滯後的制度建設與患者對更高水準的醫療服務需求之間的矛盾。面對這樣的狀況,在“治病”的同時,更要“防病”,這對醫療機構、執法者、患者和社會輿論等都提出了要求。

  日前,警方公佈“北醫三院産婦死亡”事件調查情況,醫患雙方同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孰是孰非自有法律裁定。事件看似平息,但本來依存關係緊密的醫患雙方近年來卻矛盾頻頻以致對簿公堂,值得深思。

  梳理近年來發生的醫療糾紛不難發現,絕大多數事件都源自醫患雙方的資訊不對等,由此造成溝通不暢,互不理解,進一步導致言語衝突甚至暴力事件的發生。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雙方誤解乘虛而入,把“職業醫鬧”當做斂財途徑。

  2014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計委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儘管有效遏制了此類事件的發生,為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卻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醫患關係緊張的問題。個別醫療機構更是把《意見》當作處理醫療糾紛的“尚方寶劍”,只要患者有異議、有情緒,不是第一時間反思醫療過程中的自身失誤,而是不分青紅皂白先給其扣上一頂“醫鬧”的帽子,用醫院的醫“鬧”應對患者的“鬧醫”。如此硬碰硬地處理醫患糾紛,無助於問題的解決,還會曲解法律、激化矛盾。

  建立和諧醫患關係,不能只盯著眼前矛盾、緩解表面症狀,還要尋找“病灶”所在,從源頭防止醫患糾紛的發生。醫患雙方關係緊張,本質上是醫療機構相對滯後的制度建設與患者對更高水準的醫療服務需求之間的矛盾。面對這樣的狀況,在“治病”的同時,更要“防病”。

  對醫療機構來説,打鐵還需自身硬,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建立杜絕糾紛發生的長效機制。在許多醫療糾紛中,不是患者不理解醫生,而是患者不了解過程。從看病到出院,患者一般只是被告知得了什麼病、該交多少費,如果病癒出院,皆大歡喜;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則必生事端。為此,需做好醫療過程透明、收費程式公開、與患者溝通流暢等治療過程本身的制度建設。同時,也要加強行業自律,樹立“仁心仁術”的職業理念。只有對違反醫風醫德的從業者不護短、對醫療事故敢擔當,才能取得患者的信任和諒解。

  對官方機構、執法者和行業協會來説,不能在發生醫患矛盾後“拉偏架”。醫療管理部門如果在尚未查明真相的時候就表明偏袒性立場,不僅不利於矛盾化解,反而影響自身的公信力和權威性,最終落得“打自己臉”的境地。執法部門更要客觀公允地甄別情緒過激患者與行為過激“醫鬧”,不僅堅決打擊職業“醫鬧”,對醫療從業者的瀆職行為也絕不能手軟。

  對患者來説,要通過合理方式和合法途徑表達自身訴求。如果不能控制情緒,受不法分子蒙蔽,即使有理也變無理。輕則激化矛盾,於事無補;重則誤入歧途,鋃鐺入獄。

  對社會輿論來説,不能在醫患糾紛中煽風點火,放大矛盾。近年來,在很多醫療糾紛的處理過程中,不少媒體和網路名人不等事實澄清,就妄加評論,把醫患雙方推向風口浪尖。其中,有出於無心、只關注事件本身者,也有心懷叵測、刻意製造輿論事件者,但不論哪種目的,其實都扮演了誤導輿論的角色。社會輿論應為化解糾紛、建立和諧醫患關係多增磚添瓦,少添油加醋,在全社會形成醫患之間理解、包容、和諧共生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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