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十余份關於湖南爾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根據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上訴人湖南爾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毛長貴等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管轄權異議一案,不服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一審法院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由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係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該院有權進行管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裁定如下:駁回湖南爾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案件受理費70元,由被告湖南爾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湖南爾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上訴稱:當前涉及此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數量已達611件,涉案金額高達36696萬元,確屬湖南證券市場中的特大案件,具有重大影響性和疑難性。根據民事訴訟法及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級別管轄規定,應當移送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請求撤銷原裁定,將本案移送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由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爾康制藥2月27日發佈的2018年年度業績快報顯示,2018年公司營業收入較上年下降15.86%,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上年下降56.65%。報告期非經常性損益金額較2017年同期減少10139.47萬元,主要係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預計負債以及子公司繳納罰款致營業外支出增加。
爾康制藥曾多次發佈關於涉及訴訟事項的公告。其中最近一次是在3月8日,爾康制藥發佈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涉及新增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10起,涉及變更訴訟請求4起,涉及金額合計80多萬餘元。
3月28日,爾康制藥還收到創業板公司管理部關注函。關注函稱,3月28日爾康制藥與上海元貴資産管理有限公司、雲南素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意向協議》,公司與元貴資産擬成立股權投資基金,認購素麻生物不超過10%股權,基金規模暫定為不超過5250萬元。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並請爾康制藥就簽訂本協議是否屬於《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要求披露的內容,是否涉嫌炒作股價等情況進行説明。
年初至今,得益於工業大麻概念股異軍突起,爾康制藥股價累計上漲54.4%。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