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實施第一年 部分大行高管薪酬遭“腰斬”
- 發佈時間:2016-03-31 07:06:59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截至3月30日,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以及交通銀行分別發佈了2015年年報。相關年報披露,2015年上述四家國有銀行的高管年薪較2014年均有不同比例的下降,部分銀行高管的薪酬甚至遭“腰斬”。
某上市股份制銀行高層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近年來銀行的利潤率逐年下降,但排除利潤、行業景氣度等因素,去年起正式實施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薪改方案》)對於銀行高管大幅降薪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目前看來,《薪改方案》實施的第一年,成效顯著。據不完全統計,央企高管在2015年普遍降薪三成,其中國有大行的高管收入降薪比例較大,部分超過一半。
國有大行高層薪酬普降
作為首家披露年報的國有大行,交行年報顯示,該行董事長牛錫明、行長彭純去年已支付薪酬均為44.8萬元,其他福利7.77萬元,兩人總薪酬均為52.57萬元;而2014年年報顯示,牛錫明已支付總薪酬為105.85萬元,彭純總薪酬為100.76萬元。此外,該行副行長于亞利、首席資訊官侯維棟以及紀委書記壽梅生的總薪酬均從2014年的92.83萬元降至47.67萬元。
事實上,大部分銀行都曾在2014年年報中表示,“本行董事長、行長、監事長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的薪酬將按照國家關於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見執行,最終標準在確定中。”
不僅交行“董監高”的薪酬遭遇大幅調整,中行、工行和建行也在年報中披露了類似的情況。2015年年報數據顯示,中行董事長田國立已支付薪酬為61.8萬元,新任行長陳四清已支付薪酬為61.3萬元;2014年年報數據顯示,中行董事長田國立總薪酬為77.7萬元,前行長李禮輝總薪酬則為107.2萬元。
中行年報指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該行董事長、行長、監事長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的薪酬,按照國家有關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執行。中行稱,董事長、監事長、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2015年度最終薪酬仍在確認過程中,將另行發佈公告披露。
此外,建行2015年年報顯示,董事長王洪章稅前合計薪酬為59.88萬元,行長王祖繼稅前合計薪酬為36.46萬元。而在2014年年報中,董事長王洪章總薪酬為115萬元,前行長張建國總薪酬為113.2萬元。
而據2014年年報數據,工商銀行董事長姜建清總薪酬為113.9萬元,行長易會滿總薪酬108.9萬元。2015年年報則顯示,姜建清的總薪酬為54.68萬元,易會滿總薪酬為54.68萬元。
薪酬改革方案成效顯著
某上市股份制銀行高層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近年來,銀行的利潤率逐年下降,但排除利潤、行業景氣度等因素,去年起正式實施的《薪改方案》對於銀行高管大幅降薪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企業內部的薪酬分配權是企業的法定權利,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定,完善既有激勵又有約束、既講效率又講公平、既符合企業一般規律又體現國有企業特點的分配機制。據悉,改革後的薪酬結構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三年兌現的任期激勵績效工資組成。
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前述被稱為“限薪令”的《薪改方案》,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首批改革涉及72家央企的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
據了解,《薪改方案》最核心的內容是對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員以及部分壟斷性的高收入行業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水準實行限高,以此來抑制央企高管獲得畸高薪酬,縮小央企內部分配差距,使得央企高管人員薪酬增幅低於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
“算是體制內的公平吧。”上述人士表示,金融行業屬於薪酬制度改革的大戶,尤其是國有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