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車改辦:29省份已上報車改方案 全獲審核批復
- 發佈時間:2015-12-08 07:13:18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製圖:李姿閱
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車改已全面完成,情況更為複雜的地方車改目前正有序推進。地方車改進展如何?車改後怎樣有效保障公務出行?對於基層公務人員關注的問題,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一一向本報記者解答。
地方車改推進情況如何?
省級方案有序批復;不搞“一刀切”,按先內地後邊疆、先中心城市後縣鄉基層的節奏推進
有媒體稱地方車改“尚未進入實施階段”“進展過慢”。“只不過沒到終點,並不是沒有起跑。”中央車改辦負責人指出,地方車改與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車改同步進行,車改啟動以來,各省都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負責同志為組長的車改領導小組,按中央統一要求,開展調研摸底和數據統計,起草車改實施方案,“各地都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每個人、每輛車都統計到了。”
該負責人介紹,考慮到我國中東西部地理環境和經濟發展水準差距很大,有些地區交通不便,工作距離較遠,公共交通和社會化車輛服務體系不健全,地方車改涉及的情況更為複雜,中央車改領導小組要求地方車改一方面堅持中央確定的原則要求,另一方面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搞“一刀切”。“按先內地後邊疆、先中心城市後縣鄉基層的順序和節奏,分層級分步驟穩步推進。”該負責人説。
記者了解到,2015年4月,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通過了《關於地方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制定與報送有關事項的通知》,並批復廣東、陜西兩省車改總體方案,地方車改工作正式進入實施階段。截至目前,除西藏、新疆和新疆兵團按計劃放寬進度要求以外,全國29個省份車改方案均已上報,中央車改領導小組分六批全部審核批復。目前,陜西省已完成省本級車改,地市改革全面推開。北京、天津、江蘇、安徽、湖北、廣東、貴州等省份已基本完成省級機關車改,正在向地市推進。預計今年年底,近20個省份將完成省級機關車改。
該負責人表示,總體看,地方車改正在扎紮實實平穩有序推進,並不能説“慢”。下一步將重點加強對地方車改組織實施的協調指導,了解研究各地的困難和問題,把握進度的同時,確保改好改到位。
能否做到真正節支?
直接節支率7.88%,省本級節支率11.07%,加上間接和潛在支出,綜合測算節支率更高
記者了解到,已批復方案的29個省份,共有參改公務人員821.22萬人;改革前公車總數170.26萬輛,取消77.58萬輛,壓減45.57%;共需安置司勤人員58.48萬人。平均節支率7.88%,其中省本級平均達11.07%,均高於7%的預期目標。
該負責人解讀説,車改前,賬面上的“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只是“冰山一角”,公車實際費用往往在各種專項經費中列支,車改節約的就是賬面上看不見的“沉沒成本”。另外,如果綜合測算司勤人員養老、醫療、辦公用房等費用支出,車改實際節支率還將有較大提高。
中央車改辦負責人認為,車改的節約是“制度性節約”,通過改革公務出行方式,從制度上確保公車真正用於公務,切實防止公車私用。“實現的是真正的節約、根本上的節約,且越到地方越明顯”。
車改後公務出行受影響嗎?
地方各級均保留一定數量調研用車,執法執勤用車向基層一線傾斜,建立集中管理平臺提高使用效率
車改後會不會沒車下鄉了?不少人有這個擔心。對此,中央車改辦負責人介紹,這也是在推動地方車改過程中,決策層特別重視的問題。中央車改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跟每個省份一對一交流,關注特殊省情、市情、縣情,制定下發的《關於地方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制定與報送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車改後,地方各級可保留一定數量的調研車輛,用於保障各級領導幹部走訪基層調研及深入一線開展工作、處置突發事件。特別要求保留車輛盡可能多配備到基層和一線,允許邊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山區縣和鄉鎮,在全省整體節支率滿足要求的前提下,適當多保留調研專用車輛。
該負責人介紹,為體現向基層執法一線傾斜的原則,《通知》也明確,執法執勤用車原則上按省級不超過30%、地市級不超過50%、縣區及以下不超過60%保留。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原有車輛配備管理嚴格,如2011年專項治理中嚴格落實中央精神,或先期已進行車改壓縮了車輛,或執法執勤涉及交通條件複雜等情況,保留比例可適當放寬,按省級不超過40%、地市級不超過60%、縣區及以下不超過70%的標準執行。直轄市執法執勤任務較重,按市級50%—60%,區(縣)及以下60%—70%執行。
“過去各單位分散用車,可能10台車都不夠用;現在集中使用,可能3台車就夠了。”中央車改辦認為,通過鼓勵各地建立保留車輛集中管理平臺和跨部門綜合執法用車平臺,實現從分散使用到集中使用的轉變,從而提高車輛使用效率。
公車改革後多數領導幹部“無專車可坐”,但不應因此影響正常工作,公務交通補貼發放後,城區內的公務出行方式可自行選擇。“我們始終要求確保車改後不影響走訪基層調研等正常工作。”該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