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實行糧食召回制度 實行糧食品質安全追溯
- 發佈時間:2015-07-23 12:29:44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日前就《糧食品質安全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辦法徵求意見稿,我國擬實行糧食品質安全追溯制度和糧食召回制度。
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實行糧食品質安全追溯制度。以庫存糧食識別代碼為載體,建立從收購、儲存、運輸、加工到銷售的全程品質追溯制度,實現糧食品質安全的可追溯。建立糧食品質數據庫和品質分析模型,實現糧食品質安全風險預警預報等。
實行糧食召回制度。糧食經營者發現其銷售的糧食有害成分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通知相關經營者和消費者,召回已售糧食,並記錄備查;同時將召回和處理情況向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未按規定召回、停止經營的,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據介紹,公眾可以將反饋意見發至gljzlc@126.com,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