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銀行內部業務邊界仍待厘清
- 發佈時間:2015-04-15 08:42:1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明確功能定位 改革大勢所趨
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單位提出的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這三大政策性銀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日前已獲國務院批准。批復的方案確立了中國政策性銀行改革和運營的基本框架和思路,而改革中的關鍵點,如機構的定位、政策性和自營性業務的劃分以及資本金約束指標等也一一浮出水面。
警惕 防範兩類業務風險相互傳導
為了將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區別開來,借鑒成熟國家的經驗,我國于1994年組建了三家政策性銀行。政策性銀行在中國已經經歷了逾20年的發展歷程,三家銀行最初的定位都是單純做政策性業務,不過,在多年的發展歷程中,三家銀行都不同程度地涉足了自營性業務。此次國務院批復的方案要求,三家銀行要進一步厘清自營性業務和政策性業務的邊界,防止風險相互傳遞。 批復文件顯示,中國進出口銀行要“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合理界定業務範圍,明確風險補償機制”;農發行要“通過對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施分賬管理、分類核算,明確責任和風險補償機制”。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具體而言,對於進出口銀行而言,厘清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的邊界是當務之急,而對於自營性業務和政策性業務界定相對明晰的農發行,改革方案則對其新增的自營性業務和政策性業務之間的比例提出了明確要求。 另據媒體報道,農發行實行分賬管理,商業性業務比例和政策性業務比例為三七分,即商業性業務佔信貸總規模的30%,政策性業務佔70%。 一位在農發行工作多年的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在銀行建立初期,其業務全部是收購糧棉油儲備這樣的政策性業務,不過在2004年之後,為了擴大自身較小的業務量,農發行陸續向監管部門申請開展了一些新業務。“這些業務包括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業科技貸款、農業産業化和農村企業貸款等,不過,這部分業務的風險是銀行自擔的。”該人士表示,由於前幾年其自營商業性業務不良率抬升,其業務發展速度在近兩年也有所放緩。
“外界也擔心如果自營性和政策性兩塊業務不能完全分開,風險可能會相互傳遞,比如把有盈利的都算作自營性業務,而虧損的業務都算作政策性業務,由財政承擔風險。”他説。不過他也表示,兩者在貸款科目上分開比較容易,但是在成本核算上徹底分賬並不容易,因為吸收資金的來源和相關經辦人員是不能“被分開”的,因此,落實政策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方向 不同業務資本金管理將有差異
政策性銀行未來將接受更為嚴格的資本金監管要求。此次批復方案對國開行提出“合理補充資本金,強化資本約束機制”的要求,對進出口銀行提出“提升資本實力,建立資本充足率約束機制”的要求,對農發行提出“確立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約束機制”的要求。
可以查詢到的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末,國開行的資本充足率水準達11%以上。不過,進出口銀行和農發行在其2013年年報中並未披露其資本充足率水準。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以農發行為例,自1994年國家出資200億元成立農發行以來,此後其再未通過任何渠道補充過資本,可是其資産規模已經成倍擴張,因此,由此測算,其資本充足率水準應該是很低的。“對於政策性銀行是否要接受資本監管一直存在爭議,之前在監管上一直使用的是信貸規模控制的方式。”該人士説。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丁志傑表示,三家政策性銀行除了政策性業務之外都有自營性業務,有一些和政策性業務關係不大,也面臨著和商業性銀行一樣的風險,對政策性銀行資本充足進行監管十分必要,這是保障經營安全、防範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
業內專家也表示,未來,補充資本的渠道可能會集中在利潤留存和財政出資等渠道。一位銀行業分析師表示,政策性銀行資本充足率達標應該不存在技術難題,政策性銀行目前的資産狀況比起上一輪改革前的國有四大銀行要好很多。
另據記者了解,三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統一按照10.5%的標準實施,而未來若銀行達到系統性重要銀行的水準,則有可能參照商業銀行目前的監管指標,將資本充足率標準要求進一步提升1個百分點,達到11.5%的水準。 “表面上看,該資本充足率水準和商業銀行是一致的,但是在內部具體的計算和處理上還是和商業銀行會有所不同,在具體操作上將體現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的差異性,也就是説,因為政策性業務有財政資金兜底,因此,在計算和其相關的風險資産時,權重就會相對較低。”丁志傑説。
效用 助推穩增長調結構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當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為了儘快適應經濟新常態,國家推出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發展項目,包括加大結構性改革力度,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以及新型城鎮化等重要戰略。實際上,想要順利推動這些項目的實施,開發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無疑是其中的先導性力量,可以起到撬動社會資本的牽引作用。因此,在這個時期劃定政策性銀行改革框架,意義巨大。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過去21年的發展歷程中,三家政策性銀行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同時,也探索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發展路徑。而此次改革方案則進一步肯定這方面的實踐,並進一步明確了商業性金融機構、開發性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金融機構之間的差異性。
“學術界一般認為開發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一種,只是業務領域和方式有差別,不過在這些年的實踐中,儘管在邊界上仍存在模糊地帶,但開發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還是形成了一些差別。改革方案中差異化定位的提出正是基於現實做出的調整和改變。”丁志傑表示。他説,開發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區別之一在於財政是否兜底。或者説,對於政策性銀行的政策性業務,國家財政是要補貼的。
國家開發銀行董事長胡懷邦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開發性金融機構具有準政府性質,主要特徵是服務國家戰略、依託國家信用支援、市場運作、保本微利。他説,與傳統政策性金融相比而言,開發性金融是傳統政策性金融的深化與發展。如在資金運作上,傳統政策性金融著眼于社會效益,不追求自身業績,依靠政府預算和補貼支援;開發性金融要求資金回流和安全,按市場原理和市場化原則運作,強調支援發展與防範風險並重,注重資産品質和整體財務可持續,提高了機構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在項目開發上,傳統政策性金融按行政指令配置資源,依靠補貼進行運作;開發性金融除少量國家指令項目外,絕大部分項目由開發性金融機構根據國家戰略政策導向面向市場自主開發,體現了國家戰略金融運作。
丁志傑也表示,開發性金融比一般政策性銀行投資週期更長,能承擔的風險更高。國開行在這方面已經積累了豐富經驗,希望其能在配合未來“一帶一路”等國家建設發展戰略上起到更多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