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統一登記再邁一步 八部委研討實施細則
- 發佈時間:2015-02-12 08:52: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馬藝文
備受外界關注的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再邁一步,在八部委集中開會研討的基礎上,《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有望在今年3月份前出臺。
八部委開會促細則出臺
來自國土資源部的消息稱,2月5日,中央編辦、財政部、住建部、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海洋局8家不動産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在國土部機關集中辦公,就近期不動産登記工作推進中的重大事項展開研討。
第二次集中辦公討論研究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關於做好過渡期間不動産權籍調查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這次會議是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第二次集中辦公,國土部不動産登記局負責人表示,這種適時集中辦公的做法將形成制度,建立常態化機制。
參加上述會議的人員反映,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任務繁難,需要部門協同作戰,集中辦公機制有利於溝通協調,針對問題集思廣益,加快工作進度,提高工作品質。
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下稱《條例》),大多是原則性條款,真正落地需要操作細則。《實施細則》便是重要的一個配套文件。
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長王廣華近日表示,目前國土部牽頭制定的《實施細則》已在徵求國務院36個部門和全國31個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意見。同時,不動産權籍調查的有關政策意見也在抓緊起草,力爭3月1日《條例》實施前出臺。
王廣華的另一個身份是國土部不動産登記局的首任局長。
國土部部長姜大明1月15日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也曾要求,2015年要全力以赴推進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改革,其中第一項工作就是“抓緊出臺《實施細則》”。
國土部曾先後邀請數家高校及研究機構長期從事不動産登記研究的學者,以及土地、房屋、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長期從事不動産登記工作的專家,多次研究和討論,並對不動産登記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專題研究。
起草過程中,通過座談、調研等方式,反覆聽取地方意見,召開多次座談會。根據《條例》修改情況及時對《實施細則》進行調整完善,形成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
官方:非為降房價和反腐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得一份徵求意見稿,總計15章,共186條。框架結構與《條例》相銜接,注重具體制度的可操作性。
目前尚不清楚這份徵求意見稿是否為最後的版本,在官方正式公佈前,可能其中一些內容還會發生變動。
這份徵求意見稿重點明確了《條例》中的登記機構及人員、登記類型、登記簿證、登記程式、登記權利類型、登記資訊查詢及共用制度等方面的重要制度。以各種不動産權利登記、各類不動産登記類型為主線,對登記的適用情形、提交資料等進行了細化。
在不動産的輿論解讀方面,外界一直存在著“反腐説”和“打壓房價説”兩大言論,認為之所以要推進不動産統一登記,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反腐和打壓房價,但國土部門和一些法律學者則數次回應稱,不動産統一登記是為了制度完善,直接目的並非是反腐和打壓房價。
王廣華近日也表示,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核心功能和目的,在於保障不動産交易安全,有效保護不動産權利人的合法財産權,不是為了降房價和反腐敗。
“關於不動産登記資訊公開查詢,《物權法》早就有了規定,將有權查詢的主體限定為權利人和利害關係人,但不能以人查房,必須按照法定的原則開展查詢。不動産統一登記以後,登記資訊公開查詢要繼續依法開展,但不會無條件、不受限制地全面公開,不會導致居民住址、身份等基本資訊外泄。”王廣華説。
關於不動産登記資料的查詢、保護和利用。徵求意見稿明確了不動産登記資料查詢的屬地原則、查詢主體及查詢範圍問題。規定不動産登記資料查詢由具體辦理不動産登記的不動産登記機構負責;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有關國家機關作為查詢主體,可以查詢法定範圍內的登記資料。
這也意味著,並非所有人都可以“以人查房”,進而去“反腐”。
王廣華認為,至於其他的,像房産稅,沒有不動産統一登記,照樣可以運轉,無非就是把資料從不同地方拿過來整合,或是登記機關已經整合好直接拿來用。所以,是否開徵房地産稅、何時開徵,與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沒有必然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