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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次國務院常務會17次提小微企業 稅負重成標靶

  • 發佈時間:2014-12-03 02:29:23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喬誌東  責任編輯:張少雷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從資金支援、財稅優惠、創業基地建設、促進企業資訊互聯互通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意見》對各個部委的分工非常明確,包括每一項工作都規定了牽頭的部門和配合的部門。

  2014年可謂是扶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元年”。自2012年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來,高層對小微企業的關注與日俱增。據記者在中國政府網站上統計,自今年以來,截至12月2日,國務院共召開常務會議36次,其中專門提及“小微企業”的達17次之多,也就是説,國務院每兩次召開常務會議,其中必有一次是針對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密集程度之高為人所側目,凸顯國家對小微企業發展的重視。

  據今年3月28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的《全國小微企業發展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小微企業1169.87萬戶,佔企業總數的76.57%。如將4436.29萬戶個體工商戶納入統計,小微企業所佔比重達到94.15%。

  “小微企業尤其是這種新設立的小微企業存在一些什麼困難?”工商總局個體司副司長張霞昨日在解讀《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時設問,“一是稅費高,二是缺資金。”而稅費優惠和金融支援也是日前對小微企業影響最大的兩個政策指引方向,接下來,記者就從財稅優惠和資金支援兩大方面,對近年來各部委扶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做一梳理回顧。

  財稅優惠

  讓小微企業稅費不再高

  張霞指出,目前財政部還有稅務總局已經出臺了具體的落實措施,特別強調要打通稅收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保證小微企業能真正享受稅收優惠。

  其實,減輕小微企業稅負的政策禮包由來已久,早在2008年3月21日,國稅總局就出臺了《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要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在本年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納稅申報表(A類)》時,第4行‘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暫填入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內”。自此,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的大門已經徐徐打開。

  針對小微企業減輕稅負的問題,在2011年10月份和11月份,財政部會同國稅總局、國家發改委連續出臺了三份文件,分別是財政部和國稅總局《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免征小型微型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財政部和國稅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政策的力度、頻度之大可見一斑。

  上述三分文件均具有很強的操作性。第一份文件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第二份文件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有企業註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産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收費;第三份文件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2013年,有關稅收優惠的政策利好也是不斷。7月29日,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出臺《關於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而到了今年4月份,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相繼出臺了《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把小微企業徵稅的各項標準統一提高到了10萬元。6個月後,財政部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再度把去年7月份增免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標的銷售額和營業額提高到“2萬元至3萬元”。

  資金支援

  讓小微企業融資不再難

  “拓寬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是小微企業當前發展的重中之重。”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指出,讓金融成為一池活水,更好地澆灌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之樹。而自2011年以來,以銀監會為代表的各部委旨在排除小微企業“輸血”困難的因素而不遺餘力。

  2011年10月24日,銀監會發佈《關於支援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俗稱“銀十條”),在前期出臺的《關於支援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基礎上,提出更為具體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時隔不到兩年,2013年3月21日,銀監會發佈了《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在“銀十條”基礎上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該《意見》以“始終堅持服務小微企業、支援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為指導思想,以“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拓寬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覆蓋面”為工作目標,不斷緩解融資難問題。

  繼國務院暫免征收600萬小微企業增值稅、營業稅後,國家發改委在4個月後的7月23日,也發佈《關於加強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11項措施來緩解小微企業融資的問題,包括清理規範涉及中小企業的基本銀行服務費用、加快設立小微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擴大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試點規模等。

  一個月後,銀監會即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商業可持續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單列年度小微企業信貸計劃,力爭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

  今年7月23日,銀監會再度“發力”,出臺《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準的通知》,旨在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著力解決小微企業倒貸(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橋資金續借貸款)問題,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同時,證監會[微網志]也提出了資本市場扶持小微企業的十條意見,其中,“大力培育私募市場”和“擴大公司債券範圍”備受市場矚目。

  當前,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的政策指引,已經從先前財政部、國稅總局、銀監會等各部委的“各自為政”,逐漸變為以國務院精神為指引,某一部委牽頭、其他部委協力配合的一項“系統性工程”;同時,正如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陳新所言,“政策扶持要做加法,企業負擔要做減法”,各部委近些年來的政策出臺在不斷增加,而小微企業的包袱卻在日漸減輕。在不斷的政策利好大禮包下,小微企業不僅減負可期,路也會越走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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