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流轉文件下發 5年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 發佈時間:2014-11-21 07:15:0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陳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意見》提出,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地方全面負責的要求,在穩步擴大試點的基礎上,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
分析人士認為,《意見》對土地流轉形式的創新,在短期內將有助於促進適度規模經營,實現農民增收。從長遠看,雖然監管層明確上述時間表,但農村土地經營權集中和流轉必然是長期過程,需更細化的政策予以落實。
土地流轉形式有創新
《意見》指出,實踐證明,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
《意見》指出,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承包農戶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及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導農戶長期流轉承包地並促進其轉移就業。鼓勵農民在自願前提下採取互換並地方式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
《意見》還強調,嚴格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流轉期限應由流轉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協商確定。
《意見》明確,加強土地流轉用途管制。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嚴禁破壞、污染、圈佔閒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堅決查處通過“以租代徵”違法違規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堅決禁止擅自將耕地“非農化”。
《意見》提出,鼓勵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
細化政策待出
“這是到目前為止,對農村土地流轉問題闡述得最為充分的一份文件。”一位接近國土部的專家表示,《意見》涵蓋農村土地流轉所涉及的各個方面,對“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做出全面部署。
他指出,《意見》提出的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等,是在總結各地試點經驗基礎上提出的,比原有規定“更進一步”。在短期內,對加快土地流轉、促進適度規模經營、實現農民增收有積極作用。
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國土部、農業部、央行等進行過多輪調研和論證,結合各地試點情況,完成一份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框架方案,提交至決策層。此次發佈的《意見》,被認為是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專家認為,在上述框架方案中,還包括徵地制度改革和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兩項重點。若這些改革措施能得到切實執行,意義不亞於“二次土改”。
分析人士説,完成土地流轉的制度安排是一項長期工作。雖然《意見》明確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時間表,但其他相關制度破局,仍需對現有的文件進行修改。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準不一,土地權屬關係複雜,在實際推進中仍會遇到不少困難。因此,農村土地經營權的集中和流轉必然是長期過程,“試點先行”仍可能是主要推進模式。
專家介紹,《意見》涉及國土部、農業部、央行、財政部等多個部門,各部門可能將陸續出臺《意見》的細化措施,安排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