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嗨租車IPO涉嫌造假看仲介機構的職責
- 發佈時間:2014-11-15 16:11:55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一嗨租車原定於本週五在紐交所掛牌交易。但在距離開盤只有幾小時之際,一紙“IPO材料造假”的舉報信迫使該公司不得不將上市時間推遲至下周。這也是2012年因東南融通等公司財務造假而造成中概股誠信危機後,出現的首例中國企業在美國上市涉嫌財務造假的重大事件。
11月14日晚,這封舉報信首先出現在某財經類社交網站上,隨後被各大門戶網站、垂直媒體廣為報道、轉載。招股書披露,它主要質疑了以下幾點:
(1)將丟失車輛,以及不再適合運營或租用的車輛加入車隊,虛報車隊規模;
(2) 將丟失或閒置車輛計算為仍在運營的租用車輛,誇大了車隊利用率,從而誇大了租車交易量;
(3)高估上述車輛的殘值,並保留在資産負載表中;
(4)偽造合同以創造來自丟失和閒置車輛的收入,並且在提交招股書前加緊這類活動;
(5)設立或收購了多家皮包公司,在2014年前兩個季度中與一嗨租車從事虛假交易;
(6)2014年前兩個季度,推遲向大量第三方服務提供商的付款,從而虛報成本;
(7)聘用一家流量生成服務提供商,誇大了網站流量。
對於一家擬上市公司而言,上述質疑中的每一條都足以構成欺詐,同時意味著公司運營出現了嚴重漏洞,存在欺騙投資者和監管機構的主觀惡意。
一嗨租車昨天更新招股書,聲稱今年10月已收到一封舉報信,並對上述情況進行了調查,結論是“毫無實據”。11月的舉報信內容雷同,不影響調查結論。
但是,它委託的不是專業的審計機構,而是找了OMM(美麥斯律師事務所)進行調查。這家律所用了極短的時間就給出了涉及數個城市、數十座停車場和數千輛車的調查結果:“所有指責並不成立”,而這一結論還得到了一嗨租車及其審計機構普華永道的認可。
按照慣例,一家擬上市公司如果遭到舉報,應該成立獨立的調查機構介入調查,不僅要調閱原始財務數據,問詢相關人士,還要到現場實地勘察,沒有幾個月的時間很難下定論。OMM是一家遠在美國的律所,而一嗨租車的業務分佈在國內近百個城市,路途遙遠、情況複雜,OMM如何能在短時間內裏完成調查並得出結論?
另一方面,一嗨租車在招股書中披露,它的上市合作夥伴——負責審計的普華永道,以及摩根大通、高盛和德銀(已于上周離場)三大承銷商,早在10月份就得到了類似舉報材料。但上述幾大機構並沒有進行必要的披露和調查,而是委託給了OMM。
在籌備上市的過程中,審計需要協助企業重整業務、厘清賬目、梳理股權結構、掃清法律風險,對企業的內部運營情況可謂瞭如指掌。而一嗨租車存在重大質疑,其審計師普華永道卻視而不見,是否存在“選擇性失明”,或盡職調查流於形式?這種失職造成的損失將由誰負責?
承銷商則需要在上市前夕幫助公司向機構投資者、大投資人推銷股票,是IPO成敗的關鍵。在已經收到舉報信後,一嗨的三大承銷商似乎並沒有暫停推銷,11月14日的原定上市節點被保留到了最後一刻。而德銀在上周宣佈退出承銷商名單,或許是已經察覺到了問題。
有分析人士稱,如果沒有這一紙舉報信,一嗨租車很有可能已經開始掛牌交易。但是,在專業機構為了自己利益而“選擇性失明”造成“帶病上市”,到頭來只會損害投資人的利益,傷及上市輔助機構的信譽,以及美國股市對於全體中國概念股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