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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保法施行年余 煉就“鋼牙利齒”需破更多障礙

  • 發佈時間:2016-03-08 07:32:11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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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舉行記者會,聚焦綠色發展。記者 吳凡 攝

  2015年全國共責令關停取締企業2萬家、停産3.4萬家,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7155件

  去年的3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新聞發佈會,剛剛履新的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會上談到2015年元旦開始施行的新《環保法》時説,要讓它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

  一年之後的今天,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舉行記者會,聚焦綠色發展。

  一年過去了,檢視新《環保法》,這部備受關注的法律給環保工作帶來了哪些改變,未來還面臨哪些挑戰?《工人日報》記者帶著這樣的問題,採訪了部分代表委員。

  有了法律,就有了努力的“依據”

  “這部法律在我們工作中的作用太重要、太重要了。”民盟中央常委、陜西省副省長張道宏委員説起新《環保法》,對記者連説了兩個“太重要”。

  新《環保法》施行一年來,陜西交出了成績單:2015年,西安藍天數量達到251天,比2014年增加40天;渭河干流化學需氧量、氨氮平均濃度較上年分別下降19.0%和33.3%……

  “這些成績是人努力的結果,有一些也有天幫忙的成分,但人努力佔了決定性因素。”張道宏委員説,新《環保法》是“人努力”的依據。

  新《環保法》施行之前,原有法律被認為偏軟,問題表現在三個方面:政府責任的落實、企業違法成本的提高以及公眾參與的便捷與有效。

  “我們的環保工作歷史欠賬多,追求經濟發展忽略環境保護、企業違法成本低於守法成本,與之前法律缺乏力度有關係。”環保部南京環科所所長高吉喜委員告訴記者。

  新《環保法》施行後,環保部門督政、督企力度加大。環保部2015年完成對33個市(區)的綜合督查,共約談地方政府15個,各地對134個市和2個縣開展了綜合督查;按照新《環保法》突破性提出的“按日計罰”,全國範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7155件,罰款數額近5.69億元;全國共責令關停取締企業2萬家、停産3.4萬家。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呂忠梅代表説,新《環保法》的施行開了一個好頭。這一年,新《環保法》鋒芒初露,全年制定發佈配套性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達85件,其中,《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明確了“黨政同責”。

  “有的縣編制只有兩三個人”

  新《環保法》施行之初,執行程度就被認為是其發揮作用大小的關鍵。

  張道宏委員認為,《環保法》執行遇到的一大障礙是基層環保執法力量不足,“人少、編制少,有的縣環保執法人員編制只有兩三個人。”

  “經濟好的縣,有幾十人的執法隊伍,但是這樣的地方企業也有幾千家,力量仍然有限。”高吉喜委員説。

  “環保執法人員還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比如污水排放,都有些什麼樣的污染物,污水處理是什麼樣的工藝流程、執行什麼樣的排放標準、有哪些指標,當地的地理情況如何等等都需要掌握,這些都要積累經驗。”高吉喜委員認為,目前環保執法隊伍裝備落後也影響到任務執行。

  執行難還在於地方執法的“搖擺觀”。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河南北部某縣,因空氣品質差被環保部門約談。當地隨之大力度治理,全縣一度把700多家企業全部關停。當地縣委書記告訴記者,空氣是好了,但剛開始的一個月,全縣GDP大降,此後有的企業又開足馬力生産。

  而根據對去年全國環保法庭運作情況的分析,呂忠梅代表發現,環保法庭呈現出“一少四難”的特點:案源少、審理難、取證難、判決難和執行難。

  “法律賦予公益訴訟的主體是環保公益組織。經過民政部門登記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環保組織在全國有700多家,但參與環保案件起訴的只有10家左右。全國這麼多環保法庭只受理了45件案子。環保公益組織不是不願意去起訴,而是能力不足。公益訴訟案件需要有非常強的專業能力和團隊,需要有取證、調查能力,這都需要資金支援。”呂忠梅代表説。

  “落地生根”需要耐心

  “一項法律要‘落地生根’,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必須一步一步地去落實到位。”呂忠梅代表認為,要給新《環保法》多一點耐心。

  “今天的環境問題,很多是在還舊賬,同時我們還要警惕和解決生産過程中出現的新的問題。政府一定要權衡,今天到底需要什麼樣的發展。”張道宏委員認為,政府首先要確立正確的發展觀,樹立發展的環保觀。

  “對造成污染的企業,一定要嚴格執行《環保法》按日計罰的規定,一定要讓企業體驗到違法的成本,讓他們不敢污染,不想污染。”高吉喜委員説。

  “要嚴格執法,尤其要嚴格環境執法,絕不能因為一時的經濟發展,而讓每年的環境目標任務完不成。”今天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會上,全國政協常委、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委員説。

  “《環境法》是一個大法,過去一年,雖然我們做了很多的工作,但還需要更多的小法、配套法去完善。”張道宏委員舉例,還應制定土壤防治等專門法律。

  “從法律層面配套還不夠,比如落地問題,還要有一些行政規章,更重要的還要有技術操作的規則,要有標準。”呂忠梅代表説。

  對於增強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的能力,呂忠梅代表認為,需要有背後的制度安排。她説,“比方我們需不需要建立財政支援制度?針對民間團體的資金,對真正提起公益訴訟的團體我們需不需要予以一定程度的扶持和支援?”

  呂忠梅代表認為,“十三五”規劃在“綠色發展”的理念下對環境保護進行全面佈局,“因此,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必須進一步加強,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法建設生態文明的任務還非常艱巨,需要各方面付出巨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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