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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保法成治污殺手锏 超9000家企業關停取締

  • 發佈時間:2015-08-06 08:17:3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彪  責任編輯:馬藝文

  “環保法的執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殺手锏。”

  8月5日,環保部公佈2015年上半年環境監管執法“成績單”,今年上半年,全國共檢查企業62萬餘家(次),責令停産15839家,關停取締9325家,罰款23227家。環保部稱,環境執法過松、過軟的局面有了明顯改觀。《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彙報,直奔現場、直接督察、直接曝光”的執法方式,無人機、衛星遙感等執法手段,環保與公檢法聯動、銜接配合的執法機制等,嚴厲的環保執法體系正在不斷完善。

  10城市治污不力被約談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多次強調,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為“紙老虎”,要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關鍵在於執行和落實。

  今年作為最嚴環保法實施的第一年,其落實成效對於未來一段時期的環境執法將産生深遠影響。今年5月,《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正式印發,其明確要求,嚴守環境品質底線,將大氣、水、土壤等環境品質“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地方各級政府環保責任紅線。

  今年以來,環境部對10個城市實施約談,直接約談兩個地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協調區域環保督查中心約談長春、滄州、臨沂、承德、呂梁、資陽、無錫、馬鞍山8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環保部稱,與之前相比,這一輪約談更加密集,針對的都是當地突出環境問題,約談對象都是當地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數據顯示,僅在華北環保督查中心管轄區域,滄州市29名、駐馬店市7名、保定市3名、承德市18名,共57名相關主要負責人被約談後,被批評、警告、免職。

  對此,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約談是帶有中國特色的一種制度,環保部門很多時候污染治理效果不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地方政府不積極,甚至對環保執法形成掣肘。

  約談對於當地的環境品質能夠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以滄州、承德兩個約談城市為例,今年1~5月份,兩城市空氣品質呈現出改善趨勢。

  企業被扣減脫硫電價款5.1億

  今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會見中外記者時強調,環保法的執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殺手锏。對違法違規排放的企業,不論是什麼樣的企業,堅決依法追究,甚至要讓那些偷排偷放的企業承受付不起的代價。

  對此,環保部稱,今年上半年,環保部門充分運用新《環境保護法》賦予的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産停産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積極探索新常態下的環境監管執法。

  從上半年的實際情況看,過去環境執法“過松、過軟”的狀況正在發生改變,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正逐步形成。

  今年1~6月,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92件,罰款數額達23635.09萬元;全國查封扣押案件1814件;實施限産、停産案件1092件;移送行政拘留782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740起。

  環保部介紹,上半年,共檢查企業62萬多家(次),責令停産15839家。同時,環保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案件3件,直接立案2件。7批次對14起違法問題掛牌督辦。

  上半年,環保部對減排存在突出問題的5個城市實行環評限批,對37家企業實行掛牌督辦,對脫硫設施運作不正常的火電企業扣減脫硫電價款5.1億元。在去年4月,環保部發佈公告,對2013年脫硫設施存在突出問題的19家企業予以處罰。19家企業的罰脫硫電價款或追繳排污費合計4.1億元。未來或許不僅是罰脫硫電價款或追繳排污費,包括按日連續處罰等手段也將得到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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