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記者從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該局和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聯合發佈《關於經濟適用住房辦理交易、登記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了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辦理程式及應提供的資料、開發企業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辦理程式及應提供的資料。除了以2007年5月1日為時間分水嶺對經濟適用住房上市轉讓做出滿五年或者滿兩年的區別限制外,《規定》還明確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要按成交價的1%計算。值得關注的是,《規定》雖然是最新出臺的政策,但是涉及核心條款的內容主體並未和以前的政策發生變動,只是發文主體單位和文件內的部分名稱做了調整。
經適房上市轉讓 不動産證書須滿五年或兩年
經濟適用住房能不能上市,上市有沒有限制條件?針對百姓關注的這些問題,《規定》以2007年5月1日為界定的時間點做出了相應的要求:
2007年5月1日後,開發企業取得《經濟適用住房銷(預)售許可證》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和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項目取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批文的,不動産權屬證書須在附記欄註明:5年後上市轉讓。購房人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滿5年方可上市轉讓,並按政策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2007年5月1日前,開發企業取得《經濟適用住房銷(預)售許可證》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和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項目取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批文的,不動産權屬證書須在附記欄註明:2年後上市轉讓。購房人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滿2年方可上市轉讓,並按政策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按成交價的1%計算
對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時是否需要補繳費用等實際執行中的具體問題,《規定》明確表示,購房人以石家莊市住建局住房保障處審核蓋章的《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備案匯總表》《開發企業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備案匯總表》名單,辦理交易及不動産登記。
駐石部隊所建經濟適用住房辦理交易、登記程式與單位自建經濟適用住房程式相同。銷售價格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軍隊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購房人以住房保障處審核蓋章的《軍隊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備案匯總表》名單,辦理交易及不動産登記,需要上市交易的,執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關於不動産登記有關問題解決意見的通知》。
《規定》要求,不動産權屬證書附記欄要註明“經濟適用住房”;登記面積為建築面積(含公攤);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按成交價的1%計算,由買方、受贈方支付;按購房總價款的2%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除了對百姓關注的交易上市環節相關熱點問題作出明確要求,《規定》對於經濟適用住房如何辦理、辦理時需要提交什麼資料,也都做出了便民便企的明確要求。《規定》明確本規定有效期自2017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止。其他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針對百姓關注的《規定》出臺是否會給經濟適用住房市場交易帶來影響?是不是將經濟適用住房也將納入到限售行列中?石家莊市住建局相關人士回應説,《規定》雖然是最新出臺的文件,但是並不是跟風限售政策要集中把經濟適用住房統一納入限售行列,而是因為以前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文件到期了,而且有些證件名稱發生了變化,因此石市住建局和國土局兩部門才聯合發佈新文件。其實涉及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核心的上市交易滿兩年或者五年,補交1%的土地出讓金這些條款以前也是如此執行的。《規定》對經濟適用住房的業主不會産生任何影響,更不會對商品房市場造成衝擊。
(責任編輯:郭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