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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置地深圳舊改風波:村民未簽協議被拆遷難維權

  • 發佈時間:2016-04-02 07:5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陳鋒  責任編輯:張少雷

  借助深圳房價上漲之風,華潤集團下屬地産旗艦華潤置地(深圳)有限公司(下稱“華潤置地”)賺得盆滿缽滿。而一度因動遷艱難而緩慢推進的大衝舊村改造項目,也很有可能為其帶來意外的時間紅利。

  因一場官司而流出的相關材料顯示,華潤置地當年支付給大衝村村民的補償款,如今迎來了接近7倍的回報。村民只享受到了1.1萬每平米的價格補償,而華潤置地最近一次的開盤單價已經逼近8萬。

  “我們測算過,華潤置地至少在這個項目上狂賺上百億。”一位被拆遷近5年至今未拿到補償的大衝村村民嚴先生説。

  華潤斬獲舊改項目

  4月1日上午9:30,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大衝村6位村民訴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違法違規辦理房屋預售許可證案,華潤置地作為第三人出庭。

  訴訟的原因是,深圳規土委向第三人下發了預售許可證。起訴方認為,根據有關法律,在舊村改造區域未達成補償協議、未形成單一權利主體的情況下,上述發證行為明顯違法。

  深圳市規土委對發證行為進行了辯護,稱發證行為與當事人無利害關係,要求法院駁回起訴。第三人華潤置地跟隨了深圳規土委的意見。法庭當天未作判決。

  起訴方之一的嚴先生説,他們針對華潤置地的起訴已有多起,此次起訴只是其中的一個,目的是監督華潤置地的銷售行為,迫使後者與原告就拆遷後的補償問題進行談判。

  國內知名拆遷實務專家、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表示,起訴完全是無奈之舉,在此之前,原告已經起訴過南山區政府等單位,並獲得勝訴,但遭到冷處理,原告的民事索賠權益始終未得到維護,違法拆遷未得到懲治。

  本報記者了解到的事實是,早在2002年,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的大衝村被深圳市政府列為舊村改造項目的重要試點村之一,但在拆遷和補償問題的困擾下,項目進展極為緩慢。2007年,華潤介入,由深圳南山區政府牽頭,華潤集團與大衝村村委會旗下的大衝實業股份公司簽約,初步確定合作意向。2009年,在政府的強力推動下,二者正式簽訂了《大衝舊改合作意向書》,該項目邁出實質性一步。2011年12月,項目正式開工。

  根據規劃,大衝村改造項目總佔地面積68.4萬平米,總建築面積300萬平米(一説為280萬平米)。華潤置地規劃將其打造成包括住宅、寫字樓、五星級酒店、集購物和娛樂於一體的華潤城。

  案卷材料顯示,華潤置地給出的補償方案是,以1.1萬元每平米的標準進行現金補償,或按1:1的比例換得回遷樓。多位村民指出,當時大衝周邊的房價都超過了2萬元每平米,華潤置地給出的補償標準太低,大家不願接受。

  嚴先生即是堅定的反對者,其擁有一棟8層的房子,總建築面積大約有1000平米。按照補償方案,幾乎要損失上千萬元。後來,他與其他5個家庭成為“釘子戶”,並成為華潤項目的主要反對者。令他們懊惱的是,華潤單方面拆除了該建築,2011年9月底,他們均成為無家可歸者。為了索賠,他們轉向尋求法律途徑。

  一份公安機關的答覆,顯示出此案意味深長。這份署名日期為2015年4月、蓋有深圳市南山區公安分局公章的文書稱,此案正在核查中。“我們多次要求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毀壞我們財産的案件,他們一直以這個理由搪塞。”一位被拆遷的村民説。

  漲價風口坐收“豪華利潤”

  與被拆遷者遲遲無法拿到補償相比,華潤置地的項目推進工作卓有成效。3月31日,記者在項目現場看到,20多棟高逾30層的樓房或封頂或基本完工。一位房屋仲介人員告訴記者,這裡統稱為“華潤城”,而其中的商業住宅項目名為“潤府”。目前潤府項目已經過四次開盤銷售,每次開盤都異常火爆,幾乎都是幾個小時搶光光的局面。

  自去年下半年以來,深圳房價出現暴漲,在這種大背景下,華潤置地的舊改項目潤府也坐收“豪華利潤”。

  “華潤號稱斥資200億建設這個項目。從銷售情況分析,我們預估華潤至少能賺上百億的利潤。”嚴先生説,潤府項目總建築面積是24萬平米,最低售價4.75萬每平米,最高8萬,僅這一項總收入即在150億左右。另外,還有大量的寫字樓、酒店及萬象城,未來的商業價值驚人。

  記者實地踏訪了華潤城的居民回遷樓“都市花園”,該項目一樓某租售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回遷樓2015年5月正式入住,目前二手房銷售價大約在每平米7萬以上,但事實上很難買得到,8萬買到的可能性大些。

  贏了官司卻沒有補償

  在2011年9月至10月間,6位當事人的房屋被非法拆除後,他們向南山區高新技術園區派出所報案,此後又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但一直未得到任何處理。

  2013年4月,6位當事人委託律師向南山區人民政府發出律師函,要求政府依法介入處理此案,後深圳市南山區城中村(舊村)改造辦公室函告華潤公司加強協商,但未有實際進展。

  萬般無奈之下,6位當事人于2013年6月向深圳市中院起訴南山區政府行政不作為。在對南山區政府和華潤置地提起訴訟後,2015年4月,廣東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6名被拆遷人勝訴。

  法院查明,華潤置地承認在涉案城中村舊村改造實施過程中拆除了一部分未簽協議的物業。法院並認定,南山區政府雖然已督促華潤置地對未簽約即拆除房屋的問題進行整改,但未使問題得到實質處理,故判令其在90天內對被拆遷者反映的問題依法作出處理。

  “廣東省高院作出了判決,依然沒有效果。”嚴先生説,判決出來後,華潤置地與各當事人分別進行了簡短會面,但依舊是各持己見,無果而終。

  記者獲得的一份由華潤置地給南山區城改辦的函件稱,大衝村931戶村民中,已經有926戶完成了舊改簽約,但仍有5戶村民(實為6戶)為了達成非理性的利益訴求,遲遲不肯簽約。

  據一位受害者表示,在案件審理期間,廣東省高院曾組織調解,華潤置地方面也曾一度答應適當提高賠償標準,但後因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嚴重違紀被調查、華潤置地董事局主席吳向東被協助調查而生變。

  在4月1日的庭審中,華潤置地代理人未談及賠償問題。該公司法務部一位負責人表示,華潤方面也希望儘快結束糾紛,但堅持按5年前的補償方案執行,遺憾未獲對方認可。

  一位高姓被拆遷人則表示,華潤置地違法強拆應受到懲治,而賠償也應依法依規,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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