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創始人郭英成突然回歸 融創收購恐竹籃打水
- 發佈時間:2015-04-14 07:13:12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朱苑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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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人們以為佳兆業會在被收購或破産清算中迎來自己的最終結局時,佳兆業創始人郭英成的突然回歸,令佳兆業未來的走向更加不確定。
不過,接近佳兆業的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稱,“郭英成的回歸確實突然,佳兆業內部大多數人也是今天才知道這件事。但對於公司來講,肯定是一個利好。然而最近發生了太多事情,且每每出乎大家的預料,因此還不能説郭英成回到公司就意味著融創出局,畢竟和融創的收購協議仍然有效,不到最後,誰都説不好結果”。
郭英成回歸
4月13日一早,佳兆業發佈公告稱,公司委任郭英成為佳兆業董事會主席,同時擔任執行董事。
去年12月10日,郭英成以“健康理由”辭任在佳兆業的全部職務,包括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成員及公司授權代表。同時,郭英成胞弟郭英智則因“希望投放更多時間追求個人事業發展”,而由執行董事調任為非執行董事。
同時,去年1月份剛剛成為佳兆業置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總裁的鄭毅,也被委任執行董事一職。而原任的董事會聯席主席孫越南和葉列理被調任董事會副主席,其中葉列理為佳兆業第二大股東生命人壽派駐。據悉,目前僅34歲的鄭毅此前為郭英成的秘書,佳兆業表示其在舊城改造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佳兆業在公告中還表示,郭英成作為全權家族信託受益人之一目前仍間接持有佳兆業49.25%股份。
2月6日,融創中國與佳兆業曾發佈聯合公告稱,融創中國已于1月30日以均價1.8港元/股,購入了佳兆業集團25.29億股,佔佳兆業總股份的49.25%,涉及資金45.52億港元。
同時,吸取收購綠城股權教訓的融創,對上述股權交割制定了五個先決條件,包括債務違約已經通過債權人同意或豁免、出售股份不會違反現有債務條款、所有現有糾紛需要通過和解及其他方式解決、佳兆業部分區域的非正常經營狀態需要通過令融創滿意的方式解決等。
對於佳兆業在公告中提及郭英成持股一事,有分析人士稱,這很可能是郭英成對外釋放的一種信號,即強調自己仍是公司的控股股東,融創的收購則很可能會出現變數。
實際上,郭英成的回歸此前已經有了一些預兆。
4月3日晚間,佳兆業位於深圳的多個項目,很大一部分房源狀態由”管理局鎖定”變為“司法查封”。4月9日,佳兆業公告證實稱,截至4月7日,公司位於深圳4項處於預售階段的物業項目大多數未售單位已獲得解鎖,但數個預售物業項目的若干未售單位遭受地方法院司法查封。此外,佳兆業位於深圳的深圳可園、深圳佳兆業新都匯家園、深圳上品雅園等3項已落成物業項目所有未售單位,及位於深圳的1項用於出租的物業項目的所有單位的業許可權制已獲解除,而這些物業項目部分單位仍受司法查封。
而4月8日,佳兆業第二大股東生命人壽則向佳兆業深圳公司提供了一筆多達13.77億元的貸款,年利率為12%,期限2年,用以支付深圳大鵬巨無霸地塊所欠繳的土地出讓金。
對此,有市場人士指出,“張峻(生命人壽實際控制人)和郭家關係很緊密,其之所以向佳兆業輸血,顯然得到了非常靠譜的資訊,心裏有底,否則絕不可能在佳兆業身負600多億元債務的情況下出手相助。而郭英成重新成為公司董事會主席,説明郭家在一些事情上可能已經‘過關’,至少也是與有關部門的緊張關係得到了大大緩解,否則公司房源也不會突然大面積解鎖”。
融創收購再生變數
對於融創來説,郭英成的回歸很可能意味著對佳兆業整體收購的擱淺。
“如果説郭英成回歸是為了幫助融創解決佳兆業和債權人的矛盾,那麼他根本就沒必要回到董事會主席的位置上,尤其是公司還同時委任了他的心腹為公司執行董事,因此無論怎麼看,郭英成的這次歸來都像是為了拿回佳兆業。”有接近佳兆業的人士稱。
而目前,融創還在與佳兆業債權人的就債務重組方案討價還價。
根據此前披露的資訊顯示,截至2014年末,佳兆業所欠債務計息綜合為650.09億元。其中境內債務總計479.71億元,境外債務總計170.38億元。3月8日,佳兆業披露了其境外債務重組建議,但被超過50%的境外債權人拒絕。在目前的情況下,一旦雙方不能談攏,那麼融創實際上也就將自動放棄對佳兆業股權的收購。
不過,即便郭英成重掌佳兆業,也將面對上述鉅額債務以及公司糟糕的現金流。
據悉,由於此前多地房源被鎖以及金融機構紛紛遞交的資産保全申請,導致公司經營陷入停滯,截至3月2日,佳兆業的現金結余只有19億元。而在基本面未得到改善的情況下,佳兆業也很難從銀行獲得續命錢。因此,郭英成必須儘快完成債務重組,盤活旗下樓盤項目,以改善現金流。
此外,即便不能完成對佳兆業的整體收購,但融創也並非一無所獲。
2月1日,融創中國發佈公告稱,其以總價23.75億元收購佳兆業持有的上海榮灣、青灣、贏灣及城灣四個項目公司的股權和相關債權。而佳兆業上海的項目都是其頗為優質的資産,融創買入的價格也可謂抄底。融創也表示,此舉將進一步擴大公司在上海區域的市場份額,並鞏固公司在上海區域房地産市場的領先地位。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當時的協議曾規定,佳兆業有權在協議簽署後的12個月內贖回這4個項目,但需要多支付總價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