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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專家:立法之前房産稅試點不會擴圍

  • 發佈時間:2014-12-22 07:1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馬巾坷

  重慶、上海房産稅試點工作已接近4個年頭,期間多次傳出“擴圍”消息,但都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房産稅試點緣何沒有擴圍開來,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所長李萬甫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所持的觀點一致,他們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要稅收法定,立法之前房産稅不太可能在其他城市試點。

  李萬甫認為,房地産首先要解決定位的問題。“是解決主體稅種的缺失問題,還是社會分配不公問題,還是目前收入的缺口問題。”他強調,不同的定位不同的功能,在設計上存在很大差別。

  劉尚希也認為第一個要解決為什麼要徵收房産稅的問題。他認為這個問題還沒有完全説清楚,雖然理論上探討很多,但都不太深入。“在我國現階段,為什麼要徵收房産稅,目的是什麼,要跟老百姓説清楚。如果你有房子要徵收你的房産稅,這麼出發的話是有問題的;現在缺錢了就徵你的房産稅,老百姓也不答應;説要減輕稅費,那怎麼還開徵房産稅?”

  劉尚希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達了他的一貫主張,不要把教科書對房産稅的理解搬到現實中來,把它變成住房消費稅。“佔得住房多就要徵稅,‘房叔’、‘房妹’佔幾十套房子,這種要徵收房産稅;大的別墅也可以徵收,這部分人交得起稅。針對這一部分人徵稅跟老百姓沒關係,社會阻力和分歧就小,開徵起來就相對比較容易。”

  對於房産稅徵收範圍,李萬甫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説:“在最初始階段,房地産稅徵收不應把絕大部分老百姓納入徵收範圍,應很小範圍逐漸增收。”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李萬甫表示,這個稅種將來更多是採取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成為土地産稅,目前正在由相關機關來進行立法工作。從目前狀況和三中全會的要求來看,可能走的方向是先立法,後改革。

  從徵收層面,李萬甫認為個人房産怎麼徵稅涉及到存量和增量的問題,城市和鄉村的房産問題,普通住宅和別墅的問題,按面積徵收還是套數的問題,按照市場價還是評估價,按照怎樣的稅率徵收的問題。“我國房産稅和國外有什麼不同,如何借鑒國外經驗來完善或確定新型房地産稅?首先功能定位要清楚,再一個制度設計要明確,在這樣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討論房地産稅可能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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