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取消住房限購 買房不需“購房證明”
- 發佈時間:2014-09-22 13:52:10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陳晶
9月21日,南京市政府正式發文,明確全面取消住房限購,即日起購房不再需提供新購住房證明,持續三年多之久的南京樓市“限購令”退出歷史舞臺。據悉,南京解除限購令之後,全國目前只剩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三亞6個城市還在執行樓市限購政策。
1 促進樓市健康發展
9月21日下午,南京市政府下發《關於保持我市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國家住建部“分類調控”的總體要求,結合南京實際,按照《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的意見》(寧政發〔2014〕48號文)要求,市委、市政府經研究,就南京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提出了具體意見,一共包含7條意見。主包括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穩定土地供應、優化住房供應體系、落實差別化信貸支援政策、加強市場監管、正確引導居民合理消費等方面內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即“全面取消限購”。
《通知》提出,建立以保障住房剛性需求為重點的住房供應體系。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援、高端有市場”住房供應體系架構,分層分類原則,滿足不同層次需求,建立分類調控機制。從保障民生發展為立足點,加快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工作,著力改善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條件,在保障中小戶型土地供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住宅市場的供應,滿足群眾的各類剛性住房需求。“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全市範圍內從即日起購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購住房證明。”
2 外地人也可在寧買房
2011年2月19日南京限購政策落地,當時規定“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
昨日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表示,即日起在南京買房不再限制套數和戶籍。從即日起購房,南京人不再需要提供戶口本等資料開具購房證明進行購房;外地人一樣,也不再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社保等資料開具購房證明。不管是南京人還是外地人,以後都可以在南京買房。
雖然限購全面解除,但契稅與房貸政策目前仍無變化。根據央行的政策,限貸政策依舊在執行。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表示,公積金貸款首套房須三成首付,基準利率為4.55%;二套房須7成首付,利率上浮10%;三套房停止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