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的車輛配置只是新能源汽車推廣的一方面,涉及續航的充電設施今後會越來越普及。省政府日前出臺的《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八條措施》中明確,“城市新建小區和公用停車場按不低於20%的比例規劃和配置充換電設施”。
不僅如此,城市現有的停車場、路燈燈桿、咪表、加油站、加氣站等場地都要配套建設充換電設施;而高速公路城際快充網路也正在規劃之中。可以想像,大面積的續航設施投入使用後,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度將越來越高。
還有一點特別重要,近年內集中報裝的充電樁,可享受一定的峰谷分時電價優惠,而到2020年前將免收基本電費。個人使用的非經營性分散充電樁,如地庫中建設的充電樁將按居民電價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