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研中心吳慶:排污權交易制度體現出技術含量
- 發佈時間:2014-08-25 17:5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陳晶
【導讀】國務院印發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指導意見,要求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經濟之聲評論:排污權交易制度將有可能催生金融新模式。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表示,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環境保護和污染物減排中的作用,促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有效減少,提出到2015年底前試點地區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排污權核定,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為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基礎。
關於節能減排,我們已經進行了一系列的工作,之前出臺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已經起到了積極的效果,排污權的有償使用,必將使節能減排相關的法規更加完善,進一步推動節能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
我們認為,發展經濟不能忘記保護環境。隨著我們的環保意識不斷提高,我們對於各種資源的價值也認識的更加深刻。碳排放權、資源稅、排污權有償使用,這些更加先進的環保新舉措必然會讓環保法規更加細緻。
不可否認,排污權有償使用將推高企業的生産成本,而這些成本甚至可能最終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然而,我們必須認識到,良好的自然環境是發展經濟的基礎,我們不能為了自己眼前的蠅頭小利而忽視了可持續發展。對於企業來説,資源和環境的成本,本來就應該由企業承擔,企業應該用技術的提升來降低資源成本,為美麗中國做出自己的貢獻,而不是把這些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吳慶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排污權之前媒體關注的並不多。實際上,這項權利和碳排放權的性質有一定相似性,都是通過企業支付自己來購買有限的權利,通過這種方式提高企業節能減排的積極性,更大限度地防止環境污染。對於排污權這種環保的新措施,您如何看待?他和之前的碳排放交易從性質上有何異同?
吳慶:我認為它在性質上是一樣的,都是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來配置這種排放權,那麼排放權的話通過市場配置的話,有可能更好的改善這個效率,那麼這也是先進國家採用的配置排放權的這種交易方式的一種做法,我們也把它應用在我們國家。那麼中國現在已經是一個碳排放大國,也是各種污染物的排放大國,那麼通過這種市場的方式來配置交易權的話有可能能夠幫助我們控制碳排放,也有助於我們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經濟之聲:我們看到國務院已經給出了時間表,2015年底前試點地區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排污權核定,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從目前來看,全國範圍內的排污權交易工作進行得如何?2017年基本建立相關制度難度有多大?
吳慶:之前已經有一些地方做過這種核定和試點,但是這種事情的話我認為要做好,這次我們是在多個省市來做這件事情,那麼我認為這種標準要盡可能的統一,那麼在2017年底之前完成這項工作的話,這個工作量還是相當大的。我們知道,一種市場交易的話首先要確定産權歸屬的問題,現在提出的是2015年底之前要完成現有排污單位的排污權核定,也就是説在2015年之前要完成這種,排污權也是一種産權,這種産權的歸屬問題的話也要在2015年之前完成。另一個重點就是它的交易制度以及誰能夠參與這樣的交易,這也是需要,中間也有很多工作需要來做。這次還專門提出了有這種儲備制度,交易權也可以有這種儲備制度,有被儲備制度之後,這種交易也會變得更加的豐富,未來就有很大的空間來豐富排放權的交易,有可能衍生出推進這種技術的進步,通過技術進步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經濟之聲:我們也看到排污權的有償使用也會帶來一系列新的經濟現象。我注意到説,興業銀行已經推出了“排污權抵押授信、排污權交易清算、結算和資金管理”等業務。排污權這種新的管理模式,將會衍生出哪些新的金融模式?
吳慶:興業銀行做的這個業務,它就是把這種排污權當做一種權利來進行交易,這種權利是有價值的。它建立的這個市場首先就給這種權利進行了一次定價,既然它是有價值的一個權利,這個權利就可以用來交易,甚至可以提前用來交易,這是創新的一種。其實在未來的話,圍繞這種排放權的交易,和金融有關的交易可以更加的豐富,而且我們期待著通過金融的手段進行著這種交易,把排污權集中在一起,我們甚至能夠創造出排污權,或者説叫節約排放權,那麼在節約排污權的過程當中實際上就減少了我們的排放。
我舉個例子,就相當於如果一個單位它現在被分配了一定數量的排污權,但是它如果能夠節省出一些排污,它減少自己的排污量,實際上它能夠節省出一些排污權拿到市場上去交易,可以變現,那麼對它來説是有好處的,這種制度安排鼓勵現在排污的企業給它一個激勵讓它減少排放。另外,還可以有一些新企業的進入,他們可以採用新的技術,他們可以設立新的企業,幫助企業去減少排放,他們獲得的收益可以不是錢,不是資金,而是他們獲得減少的那部分排放所對應的排污權,他們通過排污權的交易來獲得自己的回報。
經濟之聲:總體來講這個前途還是非常光明的,但是還要一步一步來,畢竟現在這個業務對於管理部門和企業來説都是比較新的事務。目前來看,建立排污權管理體系,現在管理部門應該重點進行哪些工作?對於企業來説,又該如何轉變自己的生産方式?
吳慶:我覺得從前期來説的話,最重要的是建立好這種基本的制度安排。那麼首先比較有技術含量的就是這種交易制度的安排,那麼在這種交易制度裏頭,那麼這種買賣,定價的基礎,如何保證排放權的價格不至於很低,低到企業可以隨便污染,但是也避免它通過炒作把它炒作得很高,導致很多的企業都排放不起,就是這種價格的穩定對於這個市場還是非常的重要。另外就是誰可以參與這種交易也是非常考究的一件事情,有技術含量的一件事情,如果交易的主體太少,那麼這個市場可能變成死水一潭。假如能夠參與交易的主體過多的話,又可能導致這種價格大幅的波動,所以在這個交易制度是體現出技術含量的。另一方面就是初始排放權的分配,這也是需要這也是一個非常需要下工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