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復興從東北開始 年內有望啟動7個核電項目
- 發佈時間:2014-08-21 09:2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不管是從市場操作層面還是從法規監管層面,核電重啟都在按部就班地進行著。
8月19日,中國政府網發佈《國務院關於近期支援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稱將優化東北地區能源結構,開工建設遼寧紅沿河核電二期項目,適時啟動遼寧徐大堡核電項目建設。
國家能源局一官員則透露,今年年底前將力爭核準開工2台核電機組,分別是遼寧紅沿河5、6號機組。根據官方透露的消息,截至目前,年內有望重啟或新開工的核電項目已達7個。
同時值得關注的是,作為核安全監管體系的關鍵所在,《核安全法》被曝初稿已定,而消息人士告訴記者,相關部門確實正在對該稿進行討論,並爭取最快在2017年出臺正式的《核安全法》。
年內有望啟動7個
綜合不斷曝出的資訊,年內有望開工的核電項目已達7個,核電行業有望迎來新的大發展。
《意見》表示,將優化東北地區能源結構,開工建設遼寧紅沿河核電二期項目,適時啟動遼寧徐大堡核電項目建設。《意見》還要求加快電力外送通道建設,切實解決東北地區“窩電”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紅沿河核電二期擬建設2台ACPR1000核電機組,徐大堡核電項目一期工程擬建2台AP1000核電機組。
記者了解到,紅沿河核電站是中國東北地區第一座大型商用核電站,規劃建設6台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目前一期工程中的1、2號機組已並網發電,3、4號機組處於建設期。此外,紅沿河5、6號核電機組的建設有望在引進美國 AP1000技術的基礎上採用國産第三代核電技術。紅沿河二期工程早在2010年就獲得國家發改委批復開展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報告也于同年通過審查,擬規劃建設2台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由於2011年日本福島核泄漏事故,中國所有核電項目建設暫停了三年多。
國家核安全局也於今年4月8日批復通過對徐大堡核電站廠址選擇審查意見。按照流程,在獲得廠址批復後,徐大堡核電站將進入報送國務院審核階段。
截至目前,有望於今年開工的核電項目已達7個,分別是紅沿河核電二期、徐大堡核電項目、三門二期、海陽二期、廣東陸豐一期、山東榮成CAP1400示範項目和福清三期。不過一發電集團專家告訴記者,遼寧紅沿河二期、遼寧葫蘆島徐大堡一期和廣東陸豐一期年內獲批的可能性最大。
此前一國家核安全局官員則表示,“目前待批的項目中,只有紅沿河二期採用的ACPR1000技術爭議最小,而且技術相對成熟,年內獲批可能性最大。”ACPR1000是中國廣核集團研發的具有三代技術特徵的核電技術。
國家能源局一官員也透露,今年年底前將力爭核準開工2台核電機組,分別是遼寧紅沿河5、6號機組。這是國家能源局今年首次公開表態,且明確提出新開工核電機組數量,截至目前年內並無新開工項目。
企業積極復工
開工在即,各家核電企業則紛紛摩拳擦掌,等待一展身手。
事實上,從2012年政府釋放了重啟核電項目的風聲以來,各家核電企業就開始四處運作。
中國核能行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國共有17台核電機組投入商業運作,在建機組29台,在建裝機容量超過3000萬千瓦,在建規模已居世界第一。
但自2012年10月核電重啟至今,國內開工建設的機組均為已有項目的後續工程。但業內預期,今年下半年和明年應是核電市場恢復的關鍵時期,裝備企業會抓緊機會爭取更多的新項目訂單。
據記者了解,我國目前約有7家核電站獲得批文,並已開展前期準備工作,多臺沿海核電機組正等發令開工。其中CAP1400示範項目山東石島灣核電站1、2號機組主設備,年內將陸續就位;三門項目3、4機組,海陽項目3、4號機組,徐大堡項目1、2號機組,陸豐項目1、2號機組,紅沿河項目5、6號核電重啟商機機組等均已具備開工條件。
其中,中廣核于2013年底向環境保護部報送了《遼寧紅沿河核電廠二期工程(5、6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目前,該公司正在積極推進二期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據悉,紅沿河一期工程4台機組將於2015年全部投入商業運作,4台機組全部運作後年發電量將達到300億千瓦時。與同等規模燃煤電廠相比,紅沿河核電站一期4台機組每年可減少標煤消耗約1000萬噸,相當於大連港一年的煤炭吞吐量。
而另外一家國家重大核電示範工程——山東榮成石島灣核電示範工程現場施工此前也正式開挖,靜待國務院核準。
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地區核電在役機組20台,裝機總容量1813萬千瓦,在建機組28台,裝機容量3076萬千瓦。未批待建機組方面,約有9個核電項目18台機組,分別為廣東陸豐一期、遼寧葫蘆島徐大堡一期、山東海陽二期、浙江三門二期、福建漳州一期、山東榮成石島灣CAP1400示範工程、福清二期、防城港二期、遼寧大連紅沿河二期。其中前5個項目10台機組採用AP1000技術,山東榮成石島灣示範項目2台採用AP1000的國産化技術CAP1400,福清三期、防城港二期4台採用華龍一號,遼寧紅沿河二期2台機組採用ACPR1000.
《核安全法》最快3年後出臺
隨著核電項目重啟正按部就班地進行著,作為核安全監管體系的關鍵所在,《核安全法》被爆初稿已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4月召開的新一屆國家能源委員會首次會上強調,“要在採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時在東南沿海地區啟動新的核電重點項目建設”。
根據《中國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到2015年核電規劃裝機容量達到4000萬千瓦,在建1800萬千瓦;2020年規劃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3000萬千瓦。如此巨大體量的核電,其行業發展以及安全監管都需要配套相對完善的法律體系。據了解,《核安全法》涉及範圍很廣,主要包括安全目標、原則、部門分工、監管制度、公眾參與和資訊公開等內容,該法將是統領目前核安全領域所有條例、規章和導則的頂層法律。
目前國內核安全領域的法規共有7個條例,分別是《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國核材料管理條例》、《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消息人士告訴記者,目前看,《核安全法》的內容將不會與《原子能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有重疊,三部法律未來將同時執行。其中,《核安全法》主要是針對核安全,以方便安全監管;《原子能法》主要是針對核電行業的發展;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則主要針對環境保護。“最快2017年有望出臺正式的《核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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