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進口權進一步放鬆 油氣改革加速地煉洗牌
- 發佈時間:2015-02-25 07:4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分析師表示,地方煉廠將借助進口原油放開來實現格局重整,弱勢地煉要麼出局要麼被兼併或抱團取暖
羊年春節前幾天,發改委給地煉企業發了個大紅包。
2月16日,發改委發佈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自2013年政府開始釋放原油放開的信號後,首次出臺了較為詳盡進口原油使用資質的申請條件。
該通知稱,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地方煉油廠在淘汰一定規模落後産能或建設一定規模儲氣設施的前提下使用進口原油,這意味著地方煉廠呼籲已久的油源問題將逐步獲得解決。
分析師表示,地方煉廠將借助進口原油放開來實現格局重整;弱勢地煉則將在洗牌過程中面臨進退兩難的境地,要麼出局要麼被兼併或抱團取暖。
此外,油源市場化,也有望進一步打破壟斷已久的石油市場格局。
原油進口權放開
根據通知,該文件具備較強的可操作性,未來或將有更多的地煉有望獲得進口原油使用資質。
山東多位地方煉廠人士都表示:“對於地方煉廠來説,本次文件中設置的基本條件具備較高的可操作性,努力一下是可以達到的。”
從該通知第一部分的指導原則來看,淘汰落後産能、優化煉能結構、符合國家環保政策是國家放開民營企業進口原油使用權的主要方向。
中宇資訊分析師張永浩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該政策屬於國家進一步推動成品油市場化的配套措施,與原油進口權放開相輔相成。
目前國內原油進口分為國營和非國營貿易,國營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等大型企業控制;取得非國營貿易原油進口資質的企業已有20余家,但進口原油只能進入按規定程式批准建設的煉廠加工。
根據新規,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確定用油限額內向商務部申請原油進口。煉油企業可以委託具有相應進口貿易資質的企業進口,也可在申請獲得原油進口貿易資質後自行組織進口。
瑞銀證券也認為,此舉是通過更加靈活的方式加快産能淘汰,向進口權加大放開和定價市場化方向靠攏。如果煉油市場化,煉油企業的盈利彈性將有所加大,由此催發的油氣體制改革和國企的兼併拆分重組也有可能成為新的主題投資機會。
地方煉廠格局將變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提到“我委、能源局委託有關行業協會組織生産、品質、安全、環保及能耗等方面專家進行核查和評估。核查評估時,申請企業自有落後生産裝置須全部完成淘汰。”即煉廠必須在擁有一套200萬噸/年以上常減壓裝置的基礎上,還建有一套或者多套常減壓,否則,將不符合申請條件。
根據安迅思數據顯示,我國滿足上述條件的地方煉廠數量在15家-20家左右。
此外,通知還禁止獲得進口資質的煉廠擅自對外銷售原油,只得自行生産加工。所以,如果地煉僅有單套200萬噸/年以上常減壓,或者單套常減壓裝置均在200萬噸/年以下,那麼其在拆除落後産能裝置後,既無法加工也無法出售。
安迅思燃料油分析師陸曉旭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上述地煉想要獲得進口原油的使用和進口資質,並購其他與自身條件能夠進行互補的煉廠或許是比較好的辦法。
隨著原油進口權進一步放開,地方煉廠也將在2015年迎來巨變。
卓創資訊分析師高健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發改委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出定量標準,與之前的政策相比,上述門檻更“接地氣”。國內煉油企業將會在政策的驅動下,更加標準化,國際化。此外,對於200萬噸/年以下的裝置提出明確淘汰要求,地煉格局洗牌必將展開。
高健還認為,此通知的出臺將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地方煉廠的油源問題,但並不是全面覆蓋。雖然較此前政策已有大幅提升,但對於更廣大的中小地煉而言,還是很難獲取政策的優惠,這也是國情和“行情”決定的。先試點再推廣的實施路徑也決定了政策紅利自上而下的傳輸模式,大型地煉將優先獲得更為寬鬆的生存環境,而對於眾多中小煉廠而言則將陷入由內而外的諸多困境。
在他看來,地方煉廠將借助進口原油放開來實現格局重整,優勢地煉將憑藉自身優勢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實現規模效益;弱勢地煉則將在洗牌過程中面臨進退兩難的境地,要麼出局要麼被兼併或抱團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