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擬年底前實施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
- 發佈時間:2014-10-15 20:0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晶
15日上午,《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辦法》聽證會在長沙召開,共有19名聽證會參加人出席聽證會,符合法定人數。該實施辦法擬於2014年底以前正式實施。
聽證會上,湖南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家發改委《關於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及湖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針對湖南天然氣資源稀缺情況,為促進天然氣市場的可持續健康發展,確保居民基本用氣需求,同時運用價格杠桿調控促進引導居民合理用氣、節約用氣,促進兩型社會建設,擬在全省通管道天然氣的市實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管理。
為合理確定湖南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氣價分檔氣量,湖南省價格成本調查隊在已開通管道天然氣的8個市中抽樣調查了長沙、岳陽、常德市和漢壽縣、醴陵市,直接從各城市燃氣公司繳費系統數據庫中抽取了所有普表用戶用氣量數據,共82113戶(剔除14022戶年用氣量小于60方的非正常用戶後,實際有效用氣戶68091戶),從抽樣調查情況看,2012-2013年,按照國家規定,第二檔用氣量覆蓋區域80%用戶對應的年用氣量為300-320立方米之間,第三檔用氣量覆蓋區域95%用戶對應的年用氣量為500-550立方米之間。
根據抽樣調查,《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辦法》擬定:第一檔氣量定為年用氣量360立方米,覆蓋區域內87.18%居民家庭;第二檔氣量定為年用氣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覆蓋區域內96.79%;第三檔氣量定為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佔3.21%。
而第一檔氣價,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以長沙為例,即每立方米2.45元;第二檔氣價,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1.2倍,以長沙為例,即每立方2.94元;第三檔氣價,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1.5倍,以長沙為例,即3.68元。對確因家庭人口眾多(五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氣量超過第二檔氣量的居民用戶,可持戶口本到城市燃氣公司營業網點申報,經燃氣公司核實確認後,其超過第二檔氣量的部分仍執行第二檔氣價。
聽證會上,聽證參加人就上述聽證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充分論證,與會的大多數聽證會參加人認為,為了緩解湖南冬季供氣不足的矛盾,實施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符合國家政策和兩型社會建設的需要。19名聽證會參加每人平均表示原則同意在全省實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管理。
同時,聽證會參加人也結合各自調查了解的情況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有的聽證參加人希望能將目前方案中確因家庭人口眾多(五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氣量超過第一檔氣量的居民用戶,其超過第一檔氣量的部分仍執行第一檔氣價。有的提出對多人口家庭,參照上海做法,准許申請增加適當氣量。有的表示贊同實施階梯氣價,但應對用氣分檔進行合理調整。有的提出要關注非本地居民用氣問題,要注意氣、電、煤之間熱能的平衡關係,絕不能讓居民再回到用煤的時代。有的聽證參加人建議在目前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低收入家庭免收氣量;階梯氣價的計量應該考慮家庭人口數的差異,以每人平均用氣量為基數,對家庭人口的認定,僅以戶口本為依據有所欠缺,暫居證等有效證件也應作為依據。
此外,還有的建議適當提高部分特殊用戶用氣價格。有的提出要規範價差收入的使用並加強監督,建議拿出一部分用於提高對低收入家庭的免費額度。有的提出對階梯氣價的管理,可以適當借鑒階梯電價的模式,充分考慮湖南尚未實行集中供暖的實際,實行季節性氣價。還有的希望燃氣企業繼續提高服務意識和品質,保證居民用氣穩定和安全等等。一些經營者代表在會上表示,一定進一步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務品質。
湖南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處室負責人也表示,居民生活用天然氣實施階梯價格管理後增加的價差收入,擬主要用於彌補居民生活用天然氣成本、氣源不足時購買LNG(液化天然氣)的價差、建設儲氣調峰設施和用於彌補“戶表”改造經費不足。
聽證會主持人表示,聽證會結束後,湖南省發改委將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充分考慮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價格實施辦法》建議方案,並連同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一同呈報國家發改委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審批。相關意見和建議的採納情況及理由,將適時通過網路予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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