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擴容 居民電價將不受影響
- 發佈時間:2015-04-16 07:11:49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朱苑楨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貫徹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在深圳市、內蒙古西部率先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將安徽、湖北、寧夏、雲南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
在此輪電價改革中,基本思路即是“放開兩頭,管住中間”。也就是説,公佈獨立的輸配電價,而在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上,逐步引入競爭機制實現市場化。
中國能源網首席資訊官韓曉平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介紹,居民用電價格受交叉補貼,本就低於發電成本,並不是此次改革的重點,因而居民用電價格將不會受到本輪改革影響。
今年1月1日起,深圳市正式成為全國首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城市。根據《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深圳市輸配電價“管住中間”做法為實行事前監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確定,總收入的核定方法為“准許收入=准許成本+准許收益+稅金”。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官方力推的輸配電價格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打破購售電價格差這一電網既有的收入模式。深圳試點過程中,電網的收入由官方以“成本加合理利潤”的方式確定下來,這意味著未來電力的“過路費”將被從黑箱中拉出,直接寫上紙面。
改革紅利立刻顯現,深圳市改革輸配電價改革直接導致其首個監管週期(2015至2017年)電網輸配電價水準比2014年的每千瓦時0.1558元下降1分多錢。
《通知》確定,在深圳、內蒙古之後,安徽、湖北、寧夏、雲南為第三批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按“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單獨核定輸配電價。
這意味著,輸配電價改革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擴容,總收入監管將成為未來國家對電網企業的主要監管方式。對於百姓們關心的居民用電價格,韓曉平表示,並不在此輪改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