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一煤企違法開工六年被罰二十萬
- 發佈時間:2014-11-04 09:28:00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陳晶
未辦理環評手續,擅自開工建設長達6年多,目前部分主體工程已完成建設。對於華潤電力(錫林郭勒)煤業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今天公開的處罰結果是,叫停違法項目,罰款20萬元。今天,內蒙另外兩家能源企業因環境違法也被環保部處罰。
據環保部介紹,經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調查並核實,華潤電力(錫林郭勒)煤業有限公司五間房煤礦項目在未辦理環評手續的情況下,便在2008年5月擅自開工建設,目前已完成部分主體工程建設。
根據我國環評法的有關規定,環保部責令五間房煤礦項目停止建設,罰款2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華潤電力(錫林郭勒)煤業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持續了6年才被處罰。
內蒙古平西白音華煤業有限公司一號露天煤礦一期項目發生重大變更,未依法重新報批環評文件,即擅自開工建設並於2010年7月投入生産至今。對這起環境違法案件,環保部開出的罰單是,責令一號露天煤礦一期項目停止生産,罰款10萬元。事實上,內蒙古平西白音華煤業有限公司一號露天煤礦一期項目環境違法也已持續了3年多。
鄂爾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是環保部處罰的第3家企業。環保部表示,該公司動力分廠2×330MW低熱值煤電發電項目未辦理環評手續,于2013年3月擅自開工建設,目前完成部分主體工程建設。對此,環保部責令動力分廠2×330MW低熱值煤電發電項目停止建設,罰款20萬元。
根據環保部公開的處罰決定書,3家企業均被要求在通過環保部環評批復之前,不得擅自恢復建設。同時,環保部委託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對3家企業改正違法行為和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實施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
環保部要求,3家企業在今年11月30日前將改正違法行為和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書面報告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