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博弈煤企略佔上風 進口煤將減少4000萬噸
- 發佈時間:2014-09-18 07: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孔彬彬
近兩年來,煤炭企業一直在“煤電博弈”中處於劣勢,煤炭企業虧損面越來越大,減産、限産、停産、倒閉、關門、甚至被迫賣礦的聲音一直不絕於耳;而火電企業卻因動力煤價格不斷下跌而賺得盆滿缽滿,盈利能力大幅上升。
在煤炭市場嚴重供過於求的大背景下,進口煤的衝擊更是令國內煤炭企業的生存狀況雪上加霜,因此,國內煤炭企業一直呼籲“限制進口煤”。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發改委召集幾大電力企業與煤炭企業相關負責人,傳達國務院領導關於煤炭行業脫困的指示精神,並研究限制煤炭進口相關工作。要求主要電力企業承擔減少2000萬噸進口煤的任務指標。
單從這一輪“煤電博弈”看,煤炭企業似乎略佔上風,達成了“限制進口煤”的預期目標。
但業內分析人士普遍認為,進口量的減少對國內煤炭價格的回暖很難形成有力支撐,因為進口量大幅減少的前提是國內煤炭價格非常低,進口煤沒有價格優勢,進口貿易商無利可圖;如果這個前提不存在,進口量還會迅速回升。
減少煤炭進口4000萬噸
有知情人士透露,8月28日下午,國家發改委召集華能集團、大唐集團、華電集團、國電集團、中電投集團等五大發電企業以及華潤電力、浙能集團、粵電集團、神華集團等九大企業,共同開會討論關於煤炭行業脫困問題並研究進口煤相關工作。
據稱,2014年的煤炭進口量將減少5000萬噸,由於1月-8月進口煤炭減少了近千萬噸,要求9月-12月要減少4000萬噸,其中主要電力企業承擔減少2000萬噸,由這九家參會企業具體落實。
據了解,在今年年底之前的4個月,華能集團分配到的“指標”量最大,被要求減少816萬噸進口煤,國電集團要減少320萬噸進口煤,大唐集團的指標為185萬噸,華電集團為150萬噸進口,規模最小的中電投集團要減少100萬噸進口量。除此之外,浙能集團被要求減少116萬噸進口煤,粵電集團減少206萬噸,華潤電力減少72萬噸。而神華集團則是被要求停止進口煤和進口貿易。
從近幾年的煤炭進口數據來看,自2009年我國一舉由煤炭凈出口國轉變成為凈進口國之後,煤炭進口量一路攀升。繼2011年首次超過日本成為世界最大煤炭進口國後,我國在2012年以2.9億噸的煤炭(含褐煤)進口量,繼續穩居世界第一。2013年,我國煤炭進口3.27億噸,再次刷新中國煤炭進口量的新高。
從這一消息看,“限制進口煤”似乎要動真格的了。在去年的基礎上要減少5000萬噸,意味著今年要減少15.3%的進口量;此前,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姜智敏曾稱,全國煤炭産業已達成下半年減産10%的共識。
有分析人士認為,一邊是國內企業減産、限産,一邊是要求減少進口量,這對於嚴重供過於求的煤炭市場來講無疑是一大利好;但煤炭價格在第四季度能否企穩,甚至回升都還是未知,畢竟供求關係在短時間內很難發生實質性變化。
中投顧問煤炭行業研究員邱希哲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由於進口煤對國內市場衝擊太過兇猛、動力煤價格止跌跡象不夠明顯,限制進口煤似乎成了挽救煤炭企業的重要手段,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地方政府一直都在研究通過限制進口煤挽救煤市的可行性,因此,上述消息應該不是空穴來風。
中煤遠大諮詢中心分析師張志斌向《證券日報》記者稱,發改委確實召集內部會議討論了減少煤炭進口量的事情,而且目前由於國內煤炭價格已經非常低,進口煤已經沒有價格優勢,煤炭進口量已經在減少,“火電企業只是做了一個順水人情”;神華目前已經不再進口了,未來4個月減少4000萬噸進口量的目標不難實現。
從海關總署近日公佈的最新數據來看,今年8月份,我國煤炭進口量降至1886萬噸,環比下降18.11%,同比下降27.3%,已經連降六個月,並且降幅近一步擴大。前8個月,我國煤炭進口20176萬噸,同比減少5.3%,進口均價為480.5元/噸,同比下降15.3%。
但張志斌認為,進口量的減少對國內煤炭價格的回暖很難形成有力支撐,因為進口量大幅減少的前提是國內煤炭價格非常低,進口煤沒有價格優勢,進口貿易商無利可圖;如果這個前提不存在,進口量還會迅速回升。
供求態勢難有根本轉變
近日,由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六部門制定的《商品煤品質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印發。該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上述辦法規定,商品煤應當滿足以下基本要求:褐煤灰分要不大於30%,其他煤種不大於40%;褐煤的硫分不大於1.5%,其他煤種不大於3.0%。對於汞、砷、磷、氯、氟等指標也提出明確要求。此外,辦法還規定,在中國境內遠距離運輸(運距超過600千米)的商品煤還應滿足:褐煤的發熱量至少為16.50MJ/kg(約為3946大卡/千克),其他煤種發熱量至少為18MJ/kg(約為4300大卡/千克)。辦法還指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限制銷售和使用灰分大於等於16%、硫分大於等於1%的散煤。
上述辦法指出,不符合辦法要求的商品煤,不得進口、銷售和遠距離運輸。承運企業對不同品質的商品煤應當“分質裝車、分質堆存”。在儲運過程中,不得降低煤炭的品質。煤炭生産、加工、儲運、銷售、進口、使用企業均應制定必要的煤炭品質保證制度,建立商品煤品質檔案。
邱希哲認為,目前國內煤炭市場羸弱態勢是供求關係發生根本轉變所致,進口煤衝擊只是外部因素,並不能決定我國煤炭價格終極走勢,減産限産、限制進口煤等措施是短期內舉措,並不能從根本上挽救煤炭企業。若要改變煤炭行業格局,加大産能優化力度、批量淘汰中小煤企、煤炭價格市場化改革等工作必須提前到位。
汾渭能源煤炭分析師王旭峰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現在煤炭行業最大問題是需求側太弱,煤價缺乏支撐。國家出臺的煤炭行業脫困政策能使整個行業得到多大程度的改觀,還有待觀察,畢竟供大於求的市場還是很明顯。
張志斌認為,上述《辦法》對於進口煤的要求並不高,對於煤炭硫分,並沒有執行過於嚴格的標準,較徵詢意見稿寬鬆了不少。除了少量高硫煤,對煤炭進口的影響並不大;關鍵還是國內煤炭價格大幅下降在起作用。
王旭峰認為,從現在了解的資訊來看,限制進口煤的政策對煤炭價格會有一定的支撐,未來能否反彈,要看10月份後大秦線檢修後下游電廠的庫存消化情況。在未來煤炭進口量大幅減少的背景下,進口貿易商會進一步的整合和優化,會有更多的中小貿易商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