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鋼釩鈦遲報滑坡事故藏玄機 災情描述陷羅生門
- 發佈時間:2014-09-24 09:04:2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旗下公司攀枝花東方鈦業有限公司(下稱“東方鈦業”)遭遇滑坡災害受損,但投資者在23天后才通過攀鋼釩鈦的公告了解到這一消息。對於資訊延遲披露的原因,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是因為“預計影響很小”。北京商報記者在對東方鈦業一線人員的採訪中卻發現,關於受損的真實狀況攀鋼釩鈦與東方鈦業有著不一樣的表述,而這份遲到的滑坡事故公告背後究竟有著怎樣的玄機?
滑坡停産損失5.4億元
昨日,攀鋼釩鈦發佈公告稱,因攀枝花地區持續大量降雨,今年8月31日淩晨4時左右,公司全資子公司攀鋼集團鈦業有限責任公司下屬的控股子公司東方鈦業發生滑坡災害,並形成泥石流,造成建築物破壞及設備財産損毀,致使東方鈦業金紅石生産線全面停産。
從公告中披露的災害對於公司的影響來看,滑坡災害讓東方鈦業受損比較嚴重。公司表示,預計本次災害將導致東方鈦業鈦白粉減産共計4.87萬噸,其中影響一期生産線2014年度減産7000噸;影響二期生産線2014年度減産2.17萬噸,2015年度減産2萬噸。
同時,滑坡災害也直接影響到了公司的經營業績。公告顯示,公司預計本次災害將導致東方鈦業收入減少5.4億元,其中影響2014年度收入減少3.2億元、影響2015年度收入減少2.2億元。而在利潤方面,公司預計本次災害將導致東方鈦業利潤損失共計1.14億元。
災情描述陷羅生門
損失金額5.4億元,對於去年凈利潤也為5.4億元的攀鋼釩鈦並不算小損失,但北京商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在對東方鈦業受災情況的表述上,受災公司與上市公司的表述並不一樣。
上市公司董秘辦公室工作人員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具體情況我們也不清楚,自然災害可能導致該公司今年虧損”。但當記者試圖向其了解東方鈦業去年以及今年上半年的經營業績時,該工作人員以“具體情況不清楚為由”拒絕回答。不過,該人員表示,“如果不發生自然災害的話,公司正常是應該盈利的,去年也盈利了”。
按照攀鋼釩鈦在公告中披露的復産計劃,預計一期生産線于2014年11月初恢復生産,而二期生産線則要到2015年4月初恢復生産。
為了解東方鈦業目前的經營情況,北京商報記者輾轉聯繫到受災的東方鈦業。東方鈦業辦公室一位對受災現場較為熟悉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目前公司共有三條鈦白粉生産線。受損的是三條生産線共用的地方,但受損面積並不大。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該地方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因為可以用其他地方代替”。
當北京商報記者追問受損是否可以短期恢復時,該工作人員表示,“生産線(恢復生産)的情況我們不了解,因為是領導那邊在協調”。
北京商報記者再度致電上市公司攀鋼釩鈦董秘辦公室了解情況,對方表示以公告為主。但在記者想要進一步了解東方鈦業受損情況的時候,對方要求記者出示相關的採訪證明。數分鐘後,當記者就相關採訪事宜再度與公司溝通之時,董秘辦公室的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而後的數次撥打也未能接通,電話中傳來“您所撥打的電話通話線路故障”。
公告遲發涉信披違規
“8月31日發生的事情,為什麼到今天才發佈公告?”諸多投資者對於公司延遲披露資訊提出了質疑,而在北京一位私募人士看來,子公司預計資産損失上億元而且已經停産,肯定屬於重大事項,公司應該在第一時間發佈公告。“時隔20多天才發消息,肯定是信披違規。”一位資深市場分析人士如是説。
帶著投資者的疑問,北京商報記者在此前曾致電公司董秘辦公室,對方工作人員當時表示,“預計當時影響很小,所以決定不公告。因為當時下面公司報給我們的損失數字不是那麼大,但是後來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它的損失比較大,所以我們就公告了”。但在上述私募人士看來,公司的説法似乎存在疑問。“上億元的損失,怎麼剛開始不公告呢?”
在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看來,對於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事件法律規定應該在兩個交易日之內做出公告,其中就包括重大的財産損失。“公司是否構成信披違規,應該看公司所謂的當時預計損失很小的理由是否成立。(公司的理由)很可能是不成立的,因為滑坡或者泥石流等一些自然災害在第二天或者第三天就可以統計出來到底是多少損失了。”此外,另一位市場分析人士也認為,公司的理由有點站不住腳,明顯違反了監管層關於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規定。
此外,對公司延遲信批表示不滿的更多是投資者,有投資者直言,“攀鋼釩鈦公司封鎖特大事故消息,應賠償投資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