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通知,自6月10日起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準與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準相銜接。門站價格理順後,門站環節不再區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格。
門站價格是國産陸上或進口管道天然氣供應商與下游購買方在天然氣所有權交接點的價格,某種意義上可理解為天然氣批發價格。我國天然氣價格改革分步推進,近年來主要側重於非居民用氣,居民用氣價格改革相對滯後,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價格水準低於非居民用氣。
“隨著國內外市場形勢變化和非居民用氣價格改革深化,居民氣價偏低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分析指出,這主要體現在:一是價格倒挂,不能反映成本。居民氣價倒挂,既不利於保障居民用氣供應,也不利於天然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二是現行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實行上限價格管理,價格機制缺乏彈性,不能靈敏反應市場供求變化,不利於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節約使用。三是執行爭議不斷,加大監管難度。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低於非居民,容易導致供需雙方“鑽空子”,影響市場運作效率,也不利於政府監管。
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終端銷售價格將如何安排?根據通知,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終端銷售價格由各地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調價前須按規定履行價格聽證等相關程式。同時,國家要求各地採取多種措施,降低銷售價格調整幅度,減少供氣中間環節,降低過高的輸配價格,並結合居民階梯氣價制度的完善,降低一檔氣銷售價格調整幅度,更好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此次調整將對居民生活産生什麼影響?該負責人表示,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如果地方相應調整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會對居民生活産生一定影響,但由於同步實施了精準補貼等措施,影響較小。
該負責人表示,居民用氣價格理順後,各地將採取發放補貼、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措施,確保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生活水準不降低。中央財政也將利用大氣污染防治等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支援力度。
據測算,由於各省門站價格調整幅度不一,因此相應各地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幅度也不一樣。對城鎮居民家庭,每戶每月基本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按最大調價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測算,每月增支7元左右;對城鎮低收入群體,採取發放補助、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措施後,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給予補貼後負擔基本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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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單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