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表示,降成本方面,要對電網企業涉及與輸配電價不相關的資産,不合理的成本、費用支出,要剔除,進行嚴格的成本監審
7月26日,國家發改委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輸配電價改革及價格市場化程度測算有關情況。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在發佈會上表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價機制改革,合理降低電力價格,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目前,首輪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已經全面完成,經各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審核後的輸配電價已陸續向社會公佈。
可以説,今年是輸配電價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進行了第二批、第三批輸配電價改革。相關數據顯示,在今年以前完成的輸配電價改革,降價100億元。今年上半年完成的是兩批,涉及26個省完成降價380億元。全國是32個省級電網,完成降價480億元。
據悉,輸配電價改革從2014年到今年上半年,經歷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破冰,深圳蒙西電網搞輸配電價改革的試點。第二階段是擴圍,2015年選了五個省,包括湖北、安徽、雲南、貴州、寧夏進行試點。第三階段是提速,2016年進一步提速,將北京、天津等12個省級電網納入試點範圍,並提前啟動剩餘14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第四階段是全覆蓋。到今年上半年6月底,省級電網全部進行了輸配電價改革,實現了全國的全覆蓋。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在發佈會上表示,輸配電價改革,從亮點來講,可以總結為“一是建機制、二是降成本、三是推市場”。輸配電價進行改革,必須有制度、有規則、有辦法,發改委制定出臺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明確了輸配電價定價原則和方法。加上此前已經制定和出臺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這兩個辦法標誌著我國初步建立了科學、規範、透明的輸配電價監管體系。
“降成本方面,要對電網企業涉及與輸配電價不相關的資産,不合理的成本、費用支出,要剔除,進行嚴格的成本監審。此外,作為輸配電價改革,另外一個目的,要推進市場化的進程,有利於市場交易。也就是由用戶和企業之間通過市場直接見面,以多買多賣形成競爭性格局和競爭性價格,就會更好地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張滿英錶示。
全國輸配電價改革已經順利完成,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就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張滿英錶示,將開展跨省跨區和區域電網輸配電價的核定工作,研究制定電網和新增的配電網的價格形成機制,妥善處理交叉補貼問題,做好監管週期轉換問題。下一步發改委還要把工作繼續推進,通過改革,通過建機制,把這項工作做得更紮實、更有效、效果更好。
(責任編輯: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