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資源稅徵收涵蓋自然資源最多
- 發佈時間:2014-12-05 11:37:14 來源:新民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俄羅斯資源稅徵收範圍廣,將土地、森林、草原、灘塗、海洋和淡水等自然資源都列入資源稅徵收範圍,同時做到“專款專用”。比如水資源稅包括4種類型的稅收,使用地下水資源稅、開采地下水的礦物原料基地再生産稅、工業企業從水利系統取水稅、向水資源設施排放污染物稅,收入專用於水資源的保護和開發,有效地提高了水資源的利用效率。
俄羅斯還實行中央稅,在2002年前徵收的水資源稅有60%左右入國庫,其餘40%-50%歸屬地方政府;2002年後水資源稅則全部上繳中央財政。
此外,俄羅斯資源稅採用的是從量稅與從價稅相結合的辦法。以俄羅斯的林業稅為例,當發生合法林業生産行為時,需要林業資源使用人繳納不低於最低稅率的實際稅率,而最低稅率也並非一成不變,稅收管理局會隨市場價格水準和生産費用的變化而進行動態調整。
普京政府上臺後,俄羅斯于2001年進行了全面的稅制改革,建立了新的自然資源稅制系統,從2002年1月1日起以礦産資源開採稅替代了原先存在的3種稅費,即礦産資源開採使用費、礦物原料基地再生産提成和石油、凝析氣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