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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芝財務造假或受最大罰單 七年偽造三成利潤

  • 發佈時間:2015-11-23 08:57:11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東芝財務造假或受最大罰單

東芝財務造假或受最大罰單

  東芝的財務造假風波又有新的進展。11月18日,日本證券交易監管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Surveillance Commission)建議,將對其處以約70億日元(約合5700萬美元)的罰款。據悉,日本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最早將於本月向日本金融廳提出上述建議。

  若這一處罰生效,則意味著東芝將接受日本金融監管部門有史以來開出的最大金額罰單。

  七年偽造三成利潤

  今年以來,東芝一直深陷財務造假的醜聞中。2月,東芝相關人員向日本證券交易監視委員舉報東芝存在財務問題,從2008年起至2014年末,東芝共虛報利潤1562億日元,這個數字佔到東芝5650億日元稅前利潤的將近30%。7月東芝社長田中久雄承認了財務造假一事,並宣佈辭職。

  9月7日,東芝發佈過去7年的財報修正結果。修正後的財報顯示,東芝2008財年至2013財年前三財季稅前利潤的下修額總計2248億日元,凈利潤方面為1552億日元。更重要的是,根據最新的財報,東芝出現了多個以往宣佈為盈利但實際上虧損的年度。

  日本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認為,東芝嚴重誤導了投資者在此期間的投資判斷,並認定這家公司的舉動等同於日本《金融産品交易法》上的“公示文件虛假記載”,給投資者造成的負面影響極為巨大。

  受造假醜聞的影響,東芝方面公佈的2014財年財報顯示,整個財年的凈虧損額為378億日元。東芝上半財年凈盈利602億日元。

  目前,日本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向金融廳提交的罰款提議已進入到確定罰款金額的階段。有分析人士人為,定為70億日元左右的方案最為可能。不過,考慮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最終也有可能超過80億日元(約合6400萬美元)。

  日本證監會在確定罰款金額的基礎上,最早將在11月底向金融廳提出罰款處分建議,之後金融廳將向東芝下達行政處分決定。

  前高管被起訴

  日本《公司法》規定,董事等高管有責任賠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一旦因為工廠發生事故,賬務瑕疵等導致企業股價大規模下滑,董事需要承擔比報酬多出幾十倍的賠付費用。

  東芝財務造假醜聞發生之後,東芝將3名前社長田中久雄、佐佐木則夫、西田厚聰和2名前最高財務官共5人告上法庭,要求東京地方法院判處5人共賠償損失3億日元。

  調查東芝會計違規問題的第三方委員會認為,上述5人未能履行相應“注意義務”。公開資料顯示,這一第三方委員會由3名律師組成,委員長為前札幌高等法院法官大內捷司。該委員會以2008財年至2014財年期間擔任董事和執行董事的98人為對象,進行了是否疏于糾正會計違規等問題的調查。

  結果顯示,第三方委員會認定前社長西田厚聰、佐佐木則夫、田中久雄以及前CFO村岡富美雄和久 保誠元違反了“管理者注意義務”。11月7日,第三方委員會向東芝監察委員會提交報告。報告指出,通過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來追究責任的做法是恰當的。現任社長室町正志不在起訴對象內。

  監察委員會根據報告內容決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東芝在當天提起訴訟。如果産生日本金融廳罰款等新的費用,將提出追加賠償請求。

  最大罰單背後

  無論最終罰款額是70億日元還是80億日元,這都創造了日本企業受罰的最高紀錄。而之前的紀錄保持者是2006年的日本石川島重工業集團(IHI Corp)。當年,因為財務帳單的違規行為,該企業受罰16億日元。

  據悉,東芝已經為行政處罰撥備84億日元,這意味著該處罰對其獲利的影響可能很小。

  事實上,近年來日本企業屢屢曝出財務醜聞。2011年,奧林巴斯從上世紀90年代起為掩蓋鉅額投資損失而篡改財務報表一事首次曝光,引起海內外投資人的愕然。

  會計專家指出,東芝財務醜聞把日本企業審計費用預算微薄的事實拉進人們眼簾,他們認為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有歷史監管限制,激烈的競爭和不重視審計與股東透明的公司文化。

  由於歷史上的監管上限,日本的審計費用相對較低,雖然這些限制在十多年前就被廢除了,但是現在的審計費用還是很難發達國家市場的標準,專家認為這會對審計結果造成影響。

  香港的GMT調查公司合夥人Robert Medd説:“日本現存的上市公司向審計公司支付的費用遠低於國際平均水準。”GMT對2330家上市公司進行的一項分析發現,日本公司向審計公司支付的價格平均為其營業額的3.2個基點,而英國是5.3,美國11.8,國際平均水準為5.6。

  根據其財報,東芝向安永ShinNihon及其他審計所支付的價格是其營業額的1.5個基點,共9.82億日元(約合800萬美元),用以審查截至2014年3月這個財年的賬目。

  日本早稻田大學商學系教授Yoshinori Kawamura稱,日本政府已經加強了審計監管,但是低廉的費用和過度工作讓公司很難再吸引保留高品質的員工。他説:“有經驗的合格的會計數量有限。高級審計要同時為多家公司簽署審計報告。”

  相關連結

  那些被日本證監會處罰過的企業

  2007年:

  日本第三大證券經紀公司日興證券(Nikko Cordial)因為會計違規行為遭受罰款5億日元。據了解,在截至2005年3月的財年中,日興證券通過會計違規手段,將其凈利潤虛增了33%,並根據虛假資訊發行了500億日元的公司債

  2008年:

  日本造船重機巨頭IHI被查出借財務造假隱瞞能源工廠業務的鉅額虧損,並遭到日本證監會開出的16億日元罰單。這一金額也創造了當時的罰款記錄。據悉,在2006年財年中,IHI實際虧損45億日元,但偽造的業績報告卻顯示盈利158億日元。而在2006年度中期決算時,該公司將100億日元的虧損額瞞報成28億日元。

  2011年:

  奧林巴斯承認20年間隱瞞投資虧損高達13億美元,成為日本歷史上最大的公司財務醜聞案。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奧林巴斯通過一項持續逾13年的複雜方案,將超過1000億日元(合13億美元)的投資相關損失從公司賬目上秘密移除。醜聞爆發之後,奧林巴斯差點被東京證券交易所摘牌,其總裁菊川剛也因違背證券交易法律而入獄。

  2012年:

  三井資産信託銀行(Chuo Mitsui Asset Trust and Banking)因為涉嫌參與內部交易而被處以罰款。據悉,2010年日本最大石油天然氣開發商 Inpex于全球發行新股。三井資産信託銀行從一間包銷證券行中取得消息,並在Inpex 宣佈新股發行前做空該股,從而為代表外國投資者管理的一個日本基金賺取了約100萬日元的利潤。

  2014年:

  一家名為Select Vantage的自營交易公司因為操縱股價而遭到了日本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6萬日元的罰款。日本證監會表示,該公司交易員企圖操縱Torishima Pump Mfg 和Hoshizaki Electric 兩隻股票價格,做法是敲出大量買單並在可能被執行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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