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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遭強制消費投訴 攜程承諾賠償但要求保密

  • 發佈時間:2015-11-05 07:21:02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市民苗先生從攜程訂購了國慶節七天由蘭德旅行社組織的內蒙古遊,但旅行過程中遇到導遊強制消費、服務態度差、更改景點等問題。苗先生回京後向攜程投訴,最終被回應可得到每人420元的賠款,但必須“保密”,不能讓其他團員知道。北京晨報記者昨日在攜程投訴負責人處證實了該情況,對方表示賠付是為了對産品不滿意的補償。但苗先生認為攜程處理態度讓人“惱火”,已蒐集材料向旅遊管理部門及消協申訴。

  推銷被拒 服務變差

  今年國慶節前夕,苗先生與朋友從攜程網購買了由蘭德旅行社組織“烏蘭浩特+阿爾山+滿洲裏7日6晚跟團遊”。原本以為借著長假能放鬆一下,可誰知這次旅行用苗先生的話來説,是“一次奇葩的出行”。苗先生稱,在旅行過程中,導遊有許多不合規的做法,“比如帶我們去行程之外的景點玫瑰峰,去過以後才告訴我們需要另交費”。同時,導遊還推銷每人500元的滿洲裏歌舞表演門票,“説只要買這500元的套餐,玫瑰峰門票就免了。但這個提議被大家拒絕,就給她交了20元的玫瑰峰門票費。”

  苗先生表示,導遊自從推銷門票被拒後就開始“敷衍”服務,“有一個景點本來是計劃中的,但她根本連車都沒停。”另外,苗先生和同行者還發現,呼倫貝爾的輝河濕地原本也是行程中的一個必去景點,“但我們到地方後覺得有點蹊蹺,在用高德地圖和百度地圖都查了一下才知道,我們在的地方距輝河濕地還有30公里。”

  與苗先生同團的樊女士表示也有同感,“自從我們沒有接受導遊的産品推銷後,她的態度就極度逆轉,還説‘既然你們不想好好玩兒,那就按行程走’。後來有遊客向旅行社投訴,旅行團才在10月6日更換了導遊。”

  導遊否認 強制消費

  當事導遊張女士昨日告訴記者,帶遊客去玫瑰峰屬“失誤”,“我當時和團裏的人説這20元給不給都行,但一些阿姨説不能讓我賠錢,就給了。”此外她也表示,“推銷産品確實有,但絕對沒有強制消費。”

  記者聯繫到蘭德國際旅行社,負責人李女士表示 “我們是與攜程簽訂的合同,客人也是和攜程簽訂的合約”, 旅行社會等攜程與客戶的協商結果,然後予以賠償。而被投訴的導遊,“在行程還沒結束就給遊客進行了更換,當事人也受到了處罰”。

  攜程表態 繼續溝通

  長假結束後,苗先生回到北京向攜程客服投訴。攜程網經過核實和協商,決定賠付苗先生150元,其中包括20元的玫瑰峰門票費。但苗先生對此表示不滿,“後來客服又説可以增加賠款,變成420元。但條件是必須保密,不能和同行的其他人説。”

  昨日,攜程網處理投訴案件的郭女士證實了苗先生的説法,“我們開始提出的賠款被客人拒絕,客人説要走第三方投訴,所以後來多加了270元賠款作為額外補償,但希望客人保密。”至於保密原因,郭女士表示,因為只有苗先生投訴了。

  截至記者發稿,攜程網公關部負責人閆先生表示還會繼續與客戶溝通賠償事宜,爭取給出最滿意的處理結果。而苗先生表示,準備近日向消費者協會和旅遊管理部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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