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萬達廣場超期未檢的電梯仍在使用
- 發佈時間:2015-09-14 11:54:34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9月7日—9日,國務院安委會第5督查組到江蘇,實地檢查了南京、鎮江的14家企業、單位和公共場所的安全生産。督查組提供的問題清單顯示,9個被查項目共有問題20個。昨天下午,本報記者對照問題清單就近選取被查單位“回頭看”,情況不容樂觀。
位於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的萬達廣場是被查單位之一。督查組指出,多臺扶手電梯的“使用登記標誌”標注的下次檢驗日期超期,如下次檢驗日期為2015年4月、2015年5月。5天過去了,超期未檢解決了嗎?由於問題清單沒有標注具體的電梯位置和標號,記者到達萬達廣場後首先來到百貨區域,人流量較大,中庭兩側各有一組扶手電梯,除北側一部上行電梯檢修停運外,其他各部電梯正在運作。
中庭兩側共有10多部扶手電梯,記者逐一查看電梯側面擋板上的“使用登記標誌”,令人遺憾的是,多部電梯側面擋板沒有“使用登記標誌”,其中就包括正在檢修的這部電梯。其他幾部電梯儘管貼有“使用登記標誌”,但下次檢驗日期均超期,其中一部電梯是2014年1月21日,其餘電梯均為2014年12月,意味著最長超期近20個月,最短也有8個多月。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使用登記標誌”均為黑白複印件,而不是黃綠色相間的原件。
“使用登記標誌”顯示,百貨區域中庭電梯的使用單位為南京萬達百貨有限公司,維保單位是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檢驗單位是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今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正式施行,按照條例,包括電梯在內的特種設備,如未按期檢驗或未在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時間內出具檢驗報告,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有關人士介紹,按規定,電梯每年檢修一次。“對逾期未檢電梯,檢驗單位有時會主動聯繫使用單位,但大部分還是靠使用單位主動報檢。”
督查組組長、住建部副部長易軍在9日的督查反饋會上指出,本次被檢查的企業大部分制定了相對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在落實上還遠遠不夠,表明部分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措施不到位,相關部門監管未盡責。比如,鎮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的碼頭護坎有約2米長斷口,事故狀態下起不到保護作用;鎮江八佰伴商業中心的消防控制室外部樓梯防火門嚴重變形且未按要求常閉,嚴禁載客的載貨電梯被內部員工大量乘用;句容臺泥礦山工程有限公司的採石礦現場未看到安全標識牌;鎮江碧桂園華東總部大樓項目的主體結構有洞口卻無安全護網,安全應急預案未按兩年至少兩次的要求演練;嘉吉飼料南京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證,未按飼料加工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程標準要求開展隱患排查,除塵器設置在車間內且未設進出口風壓監測裝置,其清灰裝置失效、濾芯嚴重積塵,相關作業崗位及工序無粉塵清理制度;南京紅寶麗聚氨酯有限公司的承包商管理資格確認書無確認人簽字,安全管理人員對重大隱患治理相關規定不清楚。
“江蘇要在督查組提出的問題基礎上,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安全生産工作。”易軍特別指出,電梯並非傳統高危行業,但近年來事故呈多發趨勢,需要高度關注。本報記者將跟蹤關注此次問題清單的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