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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威立雅審計曝諸多問題 外資一票否決權遇尷尬

  • 發佈時間:2015-01-20 07:0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張靜 李菲菲  責任編輯:張少雷

  蘭州官方的“發難”的對象,不僅是蘭州石化。水污染事件另一涉事企業——蘭州威立雅,亦被地方政府審計出諸多問題。

  《工人日報》報道,相關部門對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蘭州威立雅)審計顯示:自2007年底中法合資後,法方承諾的股權轉讓款及逾期産生的滯納金,共計4.96億元至今未到賬。

  上述審計報告還披露,蘭州威立雅在合資經營期間,存在法方當期損益不實,不當使用國有獨享收益,企業內部員工違規借款投資等諸多經濟問題。

  蘭州市引入法國威立雅水務,一度被視為水務PPP項目的經典案例,而今卻突生“變故”。接近威立雅審計組的當地官方人士透露,法方在合資公司只佔45%股權,卻擁有“一票否決權”,蘭州市有意收回威立雅股權。

  然而,當地政府無論是採取回購,抑或其他方式收回,合同未到期之前,難免要對外方進行賠付。中國水工業網際網路CEO張穎夏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威立雅這種國外公司法律意識很強,“想讓人家出局只能按照協議進行補償。”

  審計報告曝出諸多問題

  去年4月11日,因為蘭州威立雅出廠水及自流溝中苯含量嚴重超標,引發了蘭州全城飲用水危機。

  據蘭州市政府關於水污染事件調查結果的通報,“此間接原因方面為水務公司對自流溝維修保養不到位,資訊遲報延報。”並對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董事長姚昕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對法方提名的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總經理賈慶紅,責成解聘總經理職務;同時對公司相應經濟處罰。

  水污染事件亦導致蘭州市政府等部門和單位被問責,蘭州市副市長嚴志堅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涉事方之一的蘭州威立雅引發蘭州市的信任危機。

  資料顯示,作為中法合資企業的蘭州威立雅成立於2007年8月,註冊資金10.9億元,其中,蘭州市國資委持股55%,法國威立雅水務佔股45%,合作期限30年。

  法方雖僅持股45%,但擁有一票否決權。“公司的財務人員以及核心管理都是法方的人員,有些情況中方也並不清楚。”蘭州威立雅中方相關負責人曾在接受記者採訪表示。

  官方審計由此而來。“因為水污染事件之後,慢慢就把這一層層的撥開了,撥開了之後就發現好多問題,”前述接近蘭州威立雅審計組的當地官方人士稱。

  《工人日報》報道稱,官方審計報告顯示:自2007年底中法合資後,法方承諾的股權轉讓款34860.34萬元未按合同約定注入,逾期産生的滯納金14824.36萬元,共計49684.7萬元至今未到賬。

  同時,在合資經營期間,法方經理人員監督財務運營造成當期損益不實,虛增利潤12118.83萬元;按合同每年向法方支付技術服務費620萬元(協議期限30年),技術服務項目不明確且未得到相應等值的技術服務,截至目前,已支付4282.68萬元;不當使用國有獨享收益2425.76萬元。

  當地媒體人士告訴記者,以上審計結果出自於蘭州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提供給了與會媒體審計資料和報告。“不過我們報道後,政府覺得比較敏感,就不讓再報了。”記者就此向蘭州審計局核實,對方告知問過領導同意後,會提供相應審計報告,但此後記者再詢問時其便無後話。

  作為蘭州威立雅的大股東,蘭州市國資委亦對此三緘其口,其宣傳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股權轉讓款,市政府這些年一直在催交,但有匯兌損失的問題。而對於其他審計情況,該人士表示一律不知情,並稱上面有紀律不對媒體披露。

  要外方出局需進行賠償

  當地相關部門對蘭州威立雅審計後續不願多談,前述接近蘭州威立雅審計組的當地官方人士透露,蘭州市政府有意收回威立雅外方股權。

  “威立雅的事當時看是一個成功的案例,但通過時間證明,不一定是好事。因為水污染事件之後,慢慢就把這一層撥開了,撥開了之後就發現好多問題,好多制度都不健全。”上述官方人士稱。

  從四月份水污染事件後,審計部門開始跟蹤審計蘭州威立雅,到蘭州市人大常委會披露審計結果,該官方人士對於威立雅審計的整個過程均頗為清楚。不過,蘭州市政府若想收回股權頗為被動,威立雅在國外已經是相當成熟的公司,有一個法律團隊在做,什麼事情都按合同走,威立雅有一票否決權,只要董事會不同意就什麼事都做不成。“完全被牽制了。”

  蘭州市政府是否有意收回外資股權呢?就此記者亦向蘭州市國資委求證,但負責宣傳的相關人士對此避而不談,對於記者的任何問題均稱不了解情況。

  對於政府的這類態度,上述官方人士表示並不意外,是因為媒體報道恐翻出政府“舊賬”。“現在從上到下對這個事都比較敏感,一翻就翻到舊賬了,政府已經簽了協議了,現在要把合同推翻的話是要賠款的。”

  中國水工業網際網路CEO張穎夏亦對記者表示,若政府有意將威立雅踢出局,只能按照協議裏違約條款進行賠付,“你要找人家的問題是根本找不到的。因為中國自來水企業不規範,威立雅這種國外公司的法律意識是很強的。”

  政府肯定是被動的,張穎夏坦言,在PPP項目執行中,誰懂法律和行業運作經驗就佔主動權,但政府很少有人懂法懂協議的細則,跟一個專業化運作的國外公司談本身就是不對等的,除非花大價錢聘專業人士談判。“你想讓人家出局只能補償人家。”

  蘭州威立雅一位高層向記者確認,公司和蘭州市國資委確正在就股權一事商談,但商談會議因其並未參加,具體情形其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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